單利華關注女權被判2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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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維權人士單利華因關注女權活動等被指控涉嫌尋衅滋事罪成,週四(29日)被當地法院判刑兩年3個月,她將提出上訴。一名家屬在法庭內與便衣發生衝突受傷送院。(海藍 報道)

案件今天上午約9時在南通巿港閘區法院宣判,5名家屬獲准旁聽。其中代表律師張成茂表示,單利華被判刑後,當庭說自己無罪,並指判罪不符合習近平的依法治國精神,法官沒回應,隨即離開。宣判後,家屬想跟單利華說話遭庭上便衣阻止。他指出,昨天在看守所會見她時,她表明如被判刑,一定會上訴。

張成茂說:實際上這個上訴,我覺得是他們的權利,要給他們明確表示,我們會替她辦上訴。她的表達是很清楚的,她認為是無罪的,判她有罪,她就會上訴。

他又指,法院外有30多名單利華的朋友聲援,現場戒備森嚴,氣氛緊張,但沒有人被帶走。

單利華兄長單榮華在宣判後,爭取與妹妹說話,被庭上的便衣推撞。他表示,當時法警迅即把妹妹帶離法庭,她有權利當庭提出上訴,也不讓她說話。法警不讓家屬跟隨離開法庭,他提出有重要事情需要離開,他們不允許發生爭吵,法警強制按著家屬,數十名特警進來,把母親、姑姑強行帶走,約9名特警把他抓住架出去,他曾被毆打,被帶出法庭後,他的手幾乎被弄斷,其後丟在法院外地上,他曾喊法院黑暗,法警再把他架回走廊,其後關在一房間內,他被看守人員污辱謾罵。兩小時後,街道辦人員到場,母親致電120,但法院不准救護車進入,最後被抬出去,目前在醫院治療,被多名政府人員監控。

張成茂說:大約8、9個人把我反背著手,然後摻頭摻腳把我架出,這個當中,有人叉脖子,給我暗算。

單利華於2015年11月20日被刑拘,他被指涉嫌尋衅滋事罪關押南通看守所,其後批捕。2016年6月15日及6月27、28日庭審。

起訴書指單利華參與5件事,包括到海南關注海南校長性侵學生、關注女權活動者葉海燕遇襲、深圳皇崗口岸闖關被阻、到山東關注薜夫順死亡及南通唐閘鎮街道辦食堂飲食超標等事件,其後透過網絡發放消息炒作,觸犯"尋衅滋事罪"。

根據當地維權人士資料,單利華因抗議當地政績工程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非法圈地,成為當局重點穩控對象﹐因反抗截訪於2011年6月割腕自殺,致身體殘障。她亦多次參與429祭奠林昭墓等活動,還長期幫助其他被強拆人士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