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汶川地震中遇難學生家長週一(23日)到綿竹市政府請願,警方以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罪將九位學生家長扣查。 隔日家長們又到綿竹信訪辦請願, 但被拒絕接待。家長們計劃近日再到德陽中級法院請願。(夏詩閩/潘加晴 報道)
繼上週綿竹市人民法院,拒絕受理遇難學生家長起訴地震時富新二小工程承包人和校方法人的案件,數間間小學遇難學生家長共約一百多人週一(23日)到綿竹市政府請願﹐要求校舍承建商和校長公開道歉,並要求政府兌現當年為第二胎子女提供生活資助的承諾。警方以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罪名,將九位學生家長扣查近10個小時。
參與請願的家長桑軍對本台記者講述事件經過,稱家長們以個人名義為自己的孩子鳴冤。
桑軍:我們現在就要承建商和原來學校的校長王維勇給我們賠禮道歉,還有就是讓我們的國家主席習近平和李克強,讓他們知道一下我們為孩子上訪的事,法院也不給我們立案,上訪又遭打壓,所以我們想借你們的媒體把我們的心聲播出去吧。
但警方將九位學生家長扣查以示警告,近10個小時後,警方以現在是農忙季節為由,示意他們可以回家。
桑軍:他們說些嚇唬我們的話,說是要拘留,說我們擾亂社會治安。他們晚上放我們的時候我們不走,當地政府的鎮長,就勸我們出來吧,我說,"你們當時抓我們的時候,怎麼不說不要抓我們,我們為什麼不出來,我們為孩子,一為孩子申冤,你們就來抓我們,你們就來打壓我們。"
之後24日和25日10位家長們又到綿竹市信訪辦請願,但被拒絕接待。桑軍亦向本台透露,家長們計劃六一兒童節之後再到當地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綿竹為地震的重災區之一,綿竹富新二小當年就有129名學生遇難。當地政府曾鼓勵遇難學生的父母生育第二胎,更承諾政府將豁免孩子18歲之前的學費。桑軍称,政府並未履行承諾,除了很少的書本費外,其它費用都要家長支付。因當年為第二胎子女提供生活資助的承諾是當地官員的口頭承諾,如今當年的官員已經調走,令家長們的訴求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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