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博客韓慧慧反駁政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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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召集非法集會及發表反政府言論的新加坡博客韓慧慧,接獲總檢察署信件或面臨起訴外,內政部亦駁斥她指稱受虐與事實不符。韓慧慧週三(15日)在網上發聲明回應,並指其律師已致函總檢察署溝通後,再作下一步打算。(海藍 報道)

韓慧慧週三向本台表示,內政部至今沒發信給她,或採取行動,他們只向新加坡媒體發佈消息。她周三在臉書發表聲明回應,首先內政部說已看過拘留室的閉路電視,並指她被搜身時有遮屏,但她4次脫衣服搜身是沒有用窗簾圍著,因此他們不敢公開該視頻,亦不會採取行動。此外,她沒有提及馬來西亞輔警貶低新加坡人的言論,只是說警察要她們像狗一樣喝水,該部門的其他反駁,可從閉路電視得到答案。

至於總檢察署的信件,她表示,現時有律師幫忙,但僅限於文件上的工作,他不願曝光。

今天律師透過電郵致函總檢察署作溝通,因涉及6項指控,其中第5及6項並不存在。此外,該部門要求她把社交媒體關掉,但又要求她在社交媒體道歉,律師正向該部門了解清楚。律師亦會查詢道歉的形式,曾有網民道歉,但當局指不誠懇拒絕接受。她又指,現在或面臨被指控藐視法庭罪,要坐牢18年及罰款60萬元,刑罰很重,她只是在網上發表言論。

韓慧慧說:現在要面臨可能要罰款60萬跟坐牢18年是太久的時間,就好像你第一次觸犯,然後你就突然間罰款3100元。不過在新加坡,很多人最近強姦女孩子,可是他們只是坐牢幾個星期。

綜合新加坡媒體最新報道指,就韓慧慧在博客貼文稱在國家法院拘留室受苛待,內政部週二(15日)作嚴厲反駁,並指指控毫無根據及虛假。

新加坡人權尊嚴組織(Maruah Singapore Human Rights NGO)主席梁實軒指出,他對總檢察署的做法感到奇怪,該部門已發信給韓慧慧,而她在臉書回應,如該部門覺得其說法不正確,為何不直接再發信給她,然後複件抄給傳媒,他只是直接與傳媒溝通,令事件混亂。

梁實軒說:你直接發信給她,你在facebook 的說法是錯的,然後copy給傳媒,每個人都確實知道發生什麼事,但現在他只是直接跟傳媒溝通,不同的傳媒寫法有少少不同,他這樣的做法很奇怪。

韓慧慧週一(13日)接到新加坡總檢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的來信,指有意以藐視法庭罪起訴她,她面臨6項指控。每項罪名將被罰款不多於10萬元坡幣,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如她7天內不刪除多則藐視法庭的貼文,以及發表道歉聲明,才會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