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批評新加坡前總統李光耀被判刑的少年博客余澎杉,再因網上言論被指控8項罪名包括傷害宗教感情,週三(17日)在當地法院庭審,他向法官申請刑事案件解決程序獲批准,並於週四進行。聯合國報告員發表聲明﹐指案件顯示新加坡日益加緊言論自由。(海藍 報道)
案件上午9時半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開審,大約12時休庭。知情人士表示,17歲的余澎杉被指控的罪名原涉及8個在Youtube 的視頻以及沒到警察局報到,最後減至兩個視頻,一個談及穆斯林,另一個涉及基督徒,余澎杉沒法聘請律師,他在庭上親自答辯,其情緒穩定。
他又指,余澎杉向法官申請“刑事案件解決程序”(Criminal case resolution process )獲批准,明天上午9時半將閉門進行。他解釋,這是簡易程序,不用庭審,由法官及檢控官直接判決。如被告不接受該判決,便會再次庭審。原本“刑事案件解決程序”要被告有辯護律師,但沒有律師肯接其案件,法官答應余澎杉的請求。
知情人士說:今早Amos(余澎杉)跟法官說,因為沒有律師,不知道可以這樣做,最近才發現,問法官可否特別批准,法官與控官研究後批准。
知情人士指,余澎杉去年坐牢後,對他打擊很大。今次的指控,最高刑期3年,余澎杉沒有辯護律師協助,他有點害怕。他又指,余澎杉沒有讀書或工作,今次再被檢控,朋友不敢與他來往。不過,沒聽說他被監控。
新加報海峽時報週三報道指,去年12月,警察向余澎杉發出通知,要求他接受調查,涉及Youtube視頻﹐他沒有報到並離開新加坡至今年4月。他回來後收到法院通知要向警察報到,他也沒理會。5月11日他被拘捕,同日被母親保釋。他涉及6項罪,包括透過視頻及照片傷害穆斯林信徒及基督徒的宗教感情,及二項控罪關於他沒到警察局接受調查。據了解,傷害宗教感情最高刑罰監禁3年,而拒接公務員通知可判刑1個月及罰款1500元坡幣。
聯合國見解和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戴維·凱依,週一(15日)發表聲明﹐對此感到不安,並稱此案是新加坡日益加緊對言論自由刑事化的跡像。他指出,首先,余澎杉在博客發表言論是合法行為﹔此外,根據國際人權法的規定,余澎杉仍然是兒童。
2015年5月,余澎杉在網上發表視頻批評去世的前總統李光耀被捕,7月6日,被新加坡國家法院以涉嫌詆譭基督教以及在網絡上傳偎褻圖像兩項罪名判刑4星期,他提出上訴。今年5月,余澎杉再次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