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網上造謠楊輝索償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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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禁造謠條例生效後首名被捕者楊輝,控告公安局非法拘留並象徵式追討7元賠償的案件,法庭周四(18日)審理後擇日宣判。家屬指,事件影響重大,提控並非為錢,只為討回一個公道。 (文宇晴報道)

現年17歲的甘肅省天水市中學生楊輝,1年前在網禁造謠條例生效後第七日,被公安指網上造謠刑拘後,身心受到巨大壓力,逐向拘捕他的張家川縣公安局,發出違法刑拘的控訴書,申請國家賠償。案件周四在市中級法院審理。

楊輝的代表律師游飛翥對本台表示,這是追討賠償案一審第二次開庭,經過約5小時的庭審後結束,擇日宣判。

游飛翥指出,張家川縣公安局刑拘楊輝後,不按照相關的法律程序,對楊輝進行刑訊逼供,並且不按照國家規定,把當時只有16歲的楊輝與成年犯人一同關押,同時,也沒有向家屬及時送達拘留書等行為,提出起訴。

游飛翥認為,公安局這一系列的行為嚴重違法。提訴的目的並非要求巨額賠償,主要是還楊輝一個清白,因為楊輝當時並沒有違法。

他說︰他沒有編造信息散佈謠言,所發的信息是根據他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而且也拍了照片放到網上的。即使他發了讓警方不高興的微博,但沒有引起群眾的聚集和圍觀,不應該對楊輝採取刑拘的措施。

楊輝因學業關係沒有出席庭審,只有他的父親代表前來法院旁聽。楊先生在庭後向記者反映,楊輝和家屬在此事件上蒙受巨大影響,但只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7元人民幣的象徵式賠償及要求道歉,目的只是純粹為了討一個公道。索取7元賠償,是因為楊輝被拘7天。

他說︰我們對這案件的勝訴不抱太大希望,我們的目的是促進法律進步,就是捍衛人權。在這1年時間我們經常受到短訊威脅和恐嚇,然後,楊輝也從來沒經歷過什麼刑訊逼供,對他一生的成長絕對有揮之不去的陰影。他的學習成績和性格,就發生了很大變化。

案情指,去年的9月中旬,當地發現了一具男屍,警方屍檢認定死者是從高處墮下意外死亡,但家屬卻指死因有可疑。事件在當地引來討論,中學生楊輝也透過微博和QQ空間提出質疑,不過,在9月17日遭到刑拘,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罪"。在此之前,中央宣佈出台俗稱"網禁造謠條例",規定凡帶有誹謗內容的微博被轉發500次或瀏覽超5000次,便可判刑。新政策在9月10日正式生效,即楊輝被捕前一星期,楊輝亦成為新政策下的首位被捕網民,同時因涉及未成年人,由此惹來廣泛關注。基於民間輿論下,當局最後撤銷楊輝的刑拘決定,改判行政拘留7日。

獲釋後的楊輝,卻遭到學校開除,經過當地教育部門以及網友聲援下,他得以重返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