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 0:00
吳淑珍在下午兩點十五分抵達法庭,她由看護抱下車,坐上輪椅。穿著橙色外套的吳淑珍,剪短頭髮,精神看來不錯。她進入法院時,還不斷揮手和支持者打招呼,而沿路都有民眾高呼吳淑珍加油的口號。
吳淑珍並無直接進入審訊的第七法庭,而係先到旁邊的法庭,由醫生幫她量血壓和探熱,確定無問題才開庭。
在聽完檢察官的指控後,法官蔡守訓就問吳淑珍認不認罪。吳淑珍說,她承認收集發票領取國務機要費的偽造文書罪,但是收到的錢都轉交陳水扁,作為公務用途,並無貪污。
龍潭購地案部份,吳淑珍說,祗收到兩億新台幣政治獻金,並非如檢察官所講的三億,她要求法官查明,少了的一億新台幣去了那裡。
吳淑珍對法官強調,當初辜振甫的兒子辜成充送兩億新台幣給她,自己亦覺得奇怪。她說,人家送錢,她不好意思不收。
在南港展覽館弊案,吳淑珍同樣埋怨祗收220萬美元,並非檢察官所講的273萬。吳淑珍承認,收錢後要求內政部長余政憲,對捐錢商家透露投標內容。吳淑珍澄清說,收錢係等於做選民服務後的捐獻,不是貪污。
吳淑珍向法官強調,龍潭案和南港案的獻金,都是她自己偷偷收下,沒有讓陳水扁知道,對於這個行為,兩度對法官表示後悔。
吳淑珍在四點零五分時,有血壓偏低情況,法官於是裁定取消星期三的庭訊,改在三月三號和五號再開庭。
吳淑珍離開法院時發表聲明說,因為這個案件,牽連好多親朋部屬,社會付出龐大成本,她表達歉意。她說,不應該介入這些事件,往後亦會反醒檢討。
吳淑珍說,已經起訴的案件,會坦然面對審判,隨傳隨到,她表示,目前仍在偵查的案件,會盡力配合特偵組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