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贪污案将于九月宣判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涉嫌贪污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将在9月11日一审宣判。而他太太及子女等人涉及的伪证案,检察官周五将全案移审台北地院审理。(谢立维报道)

2009.07.24

台湾传媒报道,由于陈水扁采取不配合态度,拒绝诘问证人以及提示证据,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将进行最后的聆讯辩论。法庭认为,如果陈水扁仍然拒绝答辩,也不会影响庭讯进行,因此审判长蔡守训周五决定,案件将在9月11日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涉及陈水扁的多宗贪腐案本周进入尾声。案件包括有国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以及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的行贿案,合议庭周五上昼首先进行李界木涉案部分的言词辩论程序。公诉检察官认为,李界木在侦查中与审理时供述不一,与陈水扁及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友人蔡铭哲有犯意联络,利用职务上行为收贿;李界木在辩论时坦承收受款项,盼法官给予缓刑。经过3个小时言词辩论后,审判长蔡守训在中午谕知,全案将于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另外,台北地检署以伪证罪起诉陈水扁太太吴淑珍、女儿陈幸妤等人。检察官周五将全案移审台北地院。至于是否解除陈幸妤限制出境处分,检方指出,陈幸妤已提准抗告,将由法院认定。若法官未另行裁定,检方会于移审1个月后撤销限制出境处分。检方指出,陈幸妤在6月22日应讯时,表达将携2子赴美求学,承办检察官考量陈幸妤有滞留美国不归的企图,虽认为无须羁押及具保的必要,但为保全诉讼程序进行,当庭告知陈幸妤限制出境。

检方表示,陈幸妤不服检察官的限制出境处分,日前已向台北地院提起准抗告。陈幸妤在移审后是否解除限制出境,将由法院认定。

台湾传媒又报道,由于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要求认罪协商的程序尚未完成,合议庭将于8月初开庭审理。陈致中夫妇涉嫌协助母亲吴淑珍将钜额款项洗钱到海外,去年12月间被特侦组依违反洗钱防制法起诉。2人在今年初向特侦组递交陈报状,表达认罪协商的意愿,并承诺将存放在海外的2100万美元及5.7亿新台币汇回台湾。据报,检方人士指出,扁家海外款项是否汇回台湾与法院能否同意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息息相关,届时若仍无法完成司法互助程序,2人官司恐陷入不利的处境。

另外,由于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在侦查期间转为污点证人;吴淑珍友人蔡铭杰、胞兄吴景茂、嫂子陈俊英在陈水扁弊案审理初期认罪。合议庭也将在8月初同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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