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委願賠償“上訪媽媽”唐慧十萬元
2013.07.02
有“上訪媽媽”之稱的湖南省訪民唐慧,向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索償案周二進行二審,永州勞教委稱願放下姿態賠償10萬元。湖南省高院經過3小時庭審以及半小時的合議庭商議後,主審法官宣布擇日宣判,宣判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與訟雙方主要圍繞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是否合法、唐慧是否應當獲得國家賠償、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是否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是否合乎程式等幾個焦點問題展開辯論。
永州勞教委在庭上承認曾提出給原告唐慧10萬元人民幣和解,但強調是對其人文關懷的生活救助,並表示願意放下姿態賠償。
案件要追溯到2006年10月,永州發生一宗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人的母唐慧要求法院判處被告死刑、懲治瀆職民警及獲得經濟賠償。2012年6月,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判處2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無期徒刑、1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因此決定對其勞教1年6個月。這消息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唐慧也被網民稱為“上訪媽媽”。唐慧之後向湖南省勞教委提出書面覆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