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委愿赔偿“上访妈妈”唐慧十万元


2013.07.02
Hunan-Tanghui-LaborCamp620.jpg 2013年7月2日,唐慧和她的律师浦志强到达湖南高院,法院外聚集了大批媒体。唐慧因为女儿被强奸案上访而被永州市劳教委实行劳教,唐慧就此向劳教委提出索偿。(AFP/Imaginechina)

有“上访妈妈”之称的湖南省访民唐慧,向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索偿案周二进行二审,永州劳教委称愿放下姿态赔偿10万元。湖南省高院经过3小时庭审以及半小时的合议庭商议后,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与讼双方主要围绕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是否合法、唐慧是否应当获得国家赔偿、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是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合乎程式等几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永州劳教委在庭上承认曾提出给原告唐慧10万元人民币和解,但强调是对其人文关怀的生活救助,并表示愿意放下姿态赔偿。

案件要追溯到2006年10月,永州发生一宗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人的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被告死刑、惩治渎职民警及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2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无期徒刑、1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因此决定对其劳教1年6个月。这消息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唐慧也被网民称为“上访妈妈”。唐慧之后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书面覆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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