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招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2.1億元(人民幣,下同),周一(5日)在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華社》報道,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被指利用擔任中國信達信託投資公司副總裁、上海銀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招商銀行黨委書記及行長等多個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逾2.1億元;其中,田惠宇任職招行期間,干預招行附屬機構正常經營決策,同時透過內幕交易非法獲利2.9億元,以及身為證券內幕訊息知情人員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非法獲利逾807萬元。
所有罰款合共3.85億元
判決指出,田惠宇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款3億元;以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850萬元,所有罰款合共3.85億元上繳國庫。
法院指田惠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由於到案後主動交代所犯交易、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市場化幌子靠金融吃金融
公開資料顯示,王岐山在1994至1997年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期間,田惠宇出任他的秘書。中紀委網站曾指,田惠宇以「市場化」運作為幌子,以投資理財為名「以錢生錢」,大搞權力與資本勾連,靠金融吃金融。
《第一財經》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2023年金融系統內接受審查的幹部為104名,遠超過2022年的70多人,在接受調查的104名金融幹部中,70人曾有銀行任職背景,比例高達67.3%。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