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造成160多人死亡的天津大爆炸。國務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大量消防員死亡,是因不知現場有大量硝酸銨,出事的天津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其中涉及行賄及官商勾結等。事件共有123人因這起事故被問責,包括5名省部級官員被處分。(張慕之/何山 報道)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指出,共有165人在去年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火災爆炸事故中喪生,輕重消防官兵占約100名。另外還有8人失蹤,近800人受傷。
事故的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運抵區南側集裝箱內硝化棉由於濕潤劑散失出現局部干燥,在高溫(天氣)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熱,積熱自燃;引起相鄰集裝箱內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險化學品長時間大面積燃燒,導致堆放於運抵區的硝酸銨等危險化學品發生爆炸。
調查組技術組組長杜蘭萍表示,在事故現場多名消防人員殉職的原因,除了企業違規超量存儲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外,還和現場人員不能提供准確信息有關,尤其現場消防人員未被告知存有大量硝酸。由於兩次大爆炸在極短時間內發生,消防員無法撤離爆炸中心,造成重大傷亡。
曾經在事故現場做志願者的天津市民李雙月在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表示,去年8月她在爆炸現場,同樣沒有的得知爆炸倉庫存有大量硝酸銨。直到近幾日,她才國內社交網絡上得知。
她說:"儲存了很多種,像硝酸銨,氰化鈉,硝化棉類的。但是我們都不太清楚這些東西,到底是由還是沒有。但是它給報出來了,今天我在微信圈裡也看到了,都在發這些東西。當時我是救援嘛,以救援為主,所以也沒有去問這些東西。可能不是我們所能了解的吧。"
天津義工聯盟成員藏韻曾在去年爆炸現場中協助救援工作﹐她對本台記者表示,當局在事故發生後,不允許志願者參與到部分的救援活動中。
她說:"咱們進不去,因為那邊不光是我們這邊的志願者,很多志願者是去送些嗎你要用的東西,一些水和食物什麼的,但是咱們真正中心的東西是接觸不到的。我們就參加一個救助,然後去送些東西,後續的工作我們就都沒有參與。還有他們(政府)最後怎麼解決的都沒參與。"
作為在事發地點上主要單位,天津瑞海公司嚴重違反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濱海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無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非法建設危險貨物堆場,在現代物流和普通倉儲區域違法違規從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變更資質經營和儲存危險貨物,安全管理極其混亂,致使大量安全隱患長期存在。
調查發現,瑞海公司實際控制人於某﹐通過送錢、出資邀請打高爾夫、請客吃飯等不正當手段,拉攏原天津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分管領導和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負責人,要求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給瑞海公司提供便利。有關負責人濫用職權,違規批准瑞海公司,而這種批准情序之前從未對其他企業用過。
瑞海公司另一實際控制人董某,其父親是前天津港公安局局長,董某以此關系在港口審批、監管方面打通關節,容許瑞海違法經營。除董某外,調查組沒有發現該公司人員的親屬有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人員。
調查組認定,天津市交通、港口、海關、安監、規劃和國土、市場和質檢、海 事、公安等部門以及濱海新區環保、行政審批等單位,未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未認真履行職責,違法違規進行行政許可和項目審查,日常監管嚴重缺失;有 些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貪贓枉法、濫用職權。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濱海新區區委、區政府未全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對有關部門、單位違反城市規劃行為和在安全 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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