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涉倒卖车牌案开审
2015.05.25
涉及倒卖车牌的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案,周一(25日)在北京法院开庭审理。(林乐同报道)
新京报引述宋建国的律师表示,宋建国否认其中一宗涉及受贿1530万元的指控,将替其进行罪轻辩护。
据指控,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其律师早前表示,宋建国案并没有影响到车辆限购政策,没有给摇号人带来不公平的问题,而宋建国倒卖车牌的受贿金额,只占所有指控中非常小的一个部分。
现年61岁的宋建国,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至2007年,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2012年底,宋建国到达年龄退休被免去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但到去年中,宋建国被北京市纪委“双规”,其后,北京市检察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除了宋建国本人,他的秘书、两名司机、车管所原副所长、车管所京朝分所警长等五人,也从办理「京A」车牌图利而被判刑,当中以车管所原副所长宋海燕获刑最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