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國抗拆殺人案開審 法庭擇日宣判
2018.08.30
江西贛洲市6旬村民明經國,因抗拆被控涉嫌「故意殺人罪」的案件,周四(30日)一審再度開庭,擇日宣判。逾百聲援者到場圍觀,期間因旁聽問題,有聲援者被帶走。(文宇晴 報道)
現年63歲的樟坊村村民明經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捕至今近1年半時間,案件去年11月休庭後,周四(30日)一審再度開庭。庭審大約審理了約4個小時便結束,法官隨即宣布擇日宣判。
案件於早上9時在贛洲市中級法院開審,各地大批的聲援者前來圍觀,不少更希望能旁聽,包括湖南株洲公民何家維。他向本台記者反映,該案宣稱是公開審理,卻未有聲援者能申請到旁聽證,為此雙方一度發生爭執,有聲援者其後被強行帶走。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上前了解情況時,亦一同被帶離現場。
何家維說:法院門口大概有100、200人,幾十個警察在守住門口,不讓聲援者進去旁聽。也抓了2次人,站在旁邊不出聲沒事,但有人在叫「我要旁聽」,然後警察就抓人了。後來明經國的家人也被抓了。
一度被扣押的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其後向記者反映,他和另一名聲援者被帶到附近的派出所扣押,後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主動聯絡派出所,表明他是明經國的兒子後,他才被帶返法院,不過當時案件已經開始了審理。
明幫偉繼續說,父親亦有出庭,也給予他時間就案發當日的情況進行發言。他則擔心,由於案件涉及有公務員死亡,即使父親是自衛,法官也會判父親有罪。
明幫偉說:開庭的時候,雙方的律師都進行激烈的辯論,然後我父親一直不認為自己是故意殺人。估計法院會考慮到死者是公務員,現在死者死了,把我父親判輕了,可能死者家屬也不樂意。之後的拆遷都不好進行工作了,肯定會這樣想的。
關注明經國案的公民宋寧生表示,明經國事件,正正是受到壓迫而奮力反抗自衛,理應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一方。可是,過去已經發生過多宗因為抗拆,導致有拆遷人員死亡的案件,但最終受侵害的拆遷戶不是被判死刑便是重判,流血事件背後的策劃者或既得利益者,卻無須為血案負上任何責任。
宋寧生無奈地說,他和不少關注的人士亦對案件不抱樂觀。
宋寧生說:說案件是公開開庭審理,其實都沒有,都是故意製造(公開)的。大家對這個案件不樂觀,現在當局是這樣的,無論當局做了甚麼,民間都不能反抗和有異議,只能順從。明經國的這種反抗行為,當局慣常做法是「殺雞儆猴」。
案情指,去年3月17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鄉人大主席卓宇,率領大批人員強拆時,遭到明經國反抗。期間,卓宇被明經國用鐮鏟擊傷,因傷勢過重,送醫後死亡。翌日上午,明經國被抓獲,並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後被更變罪名以「故意殺人罪」批捕。案件於同年的11月中在贛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