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前董事長賣劣油判坐監4年

台北味全公石前董事長魏應允,因銷售劣質食油,欺詐取財罪成,被判入獄4年。

綜合傳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週五(25日)對劣質食油案宣判,除魏應允被判刑外,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獲刑3年10個月,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則獲判無罪,味全公司亦被罰款一千五百多萬新台幣。魏應允的代表律師對判決感遺憾,會提出上訴。

控方指,頂新及味全在2007年起,為降低成本,向大統長基公司買入摻有"銅葉綠素" 的油品,混入味全的油品販賣﹔事件被揭發後,又以不誠實檢驗報告掩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