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還押候審、涉嫌行賄的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代表律師向紐約法庭提交文件,第三度要求保釋。
綜合媒體周二(17日)報道,何志平一方提出增加抵押品作為保釋,包括母親及兄弟兩幢合共價值四百萬美元的香港物業。
律師指總共一千萬美元的保釋條件,包括六百萬美元的抵押資產及五名擔保人,若何志平棄保潛逃會危及該五名美國朋友,更會令家人失去居所,他面對的道德成本遠超其潛逃的動機。
律師又提出要求,撤銷八項控罪的其中六項;案件暫定在11月5日開審。
68歲的何志平自去年11月被捕後,一直關押在紐約曼哈頓的懲教中心,他被指代表一間總部設於上海的中國能源公司,分別向乍得和烏干達的政府高層提供賄款,並被控洗黑錢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