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院拒絕何志平第三度保釋申請

被美國當局起訴行賄及洗黑錢的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

綜合媒體周五(18日)報道,紐約聯邦法院周四(17日)開庭審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辯方律師庭上提出,何志平願意將保釋金額提高至1000萬美元,及將他母親與兄弟在香港的物業作為抵押;但控方反駁認為,美國政府若要沒收香港的物業,需要經過繁瑣的法律程序,而特區政府可能會設法阻撓,若何志平潛逃返香港,美國要引渡他將是困難,甚至說不可能。

經過雙方逾一小時的陳詞,法官認為沒有任何條件可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而且控方所掌握的證據,或會令何志平被判監很多年,這足以構成他潛逃的動機,因此拒絕保釋申請。

何志平對保釋被拒似乎反應不大、且現微笑,休庭後還與律師團隊握手,他將繼續還柙大都會懲教中心,案件已排期11月初審訊。

報道引述何志平的律師表示,若被判罪成,他或面臨15年監禁。

68歲的何志平涉嫌在2014至2016年,代表一間中資能源公司,向非洲國家乍得和烏干達高官行賄,以換取生意上的優待,他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後一直扣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