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賄案結案陳詞 陪審團退庭或很快裁決

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官員案,審訊已入尾聲,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已引導十二人陪審團,而陪審團退庭商議,可能很快會有裁決,但陪審團必須要達成一致才有效。

綜合媒體周三(5日)報道,69歲被告何志平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控方在結案陳詞指,案件有如電影情節、是典型的賄賂,是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控方引述污點證人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供詞表示,何志平與乍得總統德比見面時,在禮物盒內放200萬美元,這並非合法做生意的方式。

何志平的辯護律師質疑,轉做污點證人加迪奧謊話連篇並不可信,認為他企圖以謊言換取自由。

辯方強調有關金錢都有文件記錄,是慈善捐款,指何志平沒有試圖隱瞞任何事。

何志平被控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若全部罪成最高可被判監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