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被控的四人分拆案件審理,在符海陸和張雋勇判刑後,被控「尋釁滋事罪」的第三人羅富譽,周三(3日)被判囚三年、緩刑四年。
「六四酒案後援團」周三10時許在社交網發文,指成都中院戒備森嚴、滿街警察駐守。到約11時30分再發消息,指「羅富譽判三緩四」。
其後表示羅富譽的審訊,與早前另兩人均以約一小時完結,認為「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排練好,各說台詞就完了」。
羅富譽妻子高燕在判刑前曾指,從之前符海陸和張雋勇的開庭情況來看,可以預計丈夫羅富譽的開庭結果也是一個不公的審判。
涉案尚有一人陳兵,預料將於周四(4日)開庭處理。
而已判刑的兩人,符海陸判囚三年、緩刑五年,張雋勇判囚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