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網站發表文章 滬作家任迺俊已逾期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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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網絡作家任迺俊,疑因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被羈押在上海閔行區看守所已有68天。有上海維權人士奔走查詢案件,至今仍未有消息。(黃小山 / 戴維森 報道)

在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探望無果後,上海維權人士徐佩玲等人,上周到閔行區檢察院查詢案件的進展,但檢察院工作人員檢索之後表示,無法查到任迺俊這個名字的任何資訊。

任迺俊的朋友張先生對本台記者說,按照慣例,批捕或提出公訴,都應該是閔行區檢察院負責,但查詢不到甚麼消息。

張先生說:任迺俊的案子呢,我們現在真是基本上不知道的情況。就知道他人在裡面,他被刑拘了,但是到現在起訴書拿到沒有?有沒有律師?這些情況我們都不知道。因為他這個案件是屬於閔行區的,他如果有起訴書下來準備判的話呢,也是由閔行區的檢察院下起訴書的,所以現在也問不出和甚麼來。

而任迺俊的朋友秦張決透露,他們多次去看守所希望探望,但都遭到阻攔。任迺俊被抓的原因,就是在境外網站上發表文章。

秦張決說:今天(周日)是第68天了,他這個案子還沒到檢察院,前幾天他們到檢察院去,檢察院查了電腦,好像沒到檢察院。我也跟他們去了3次,看守所門口啊,關心他的人幾個人一道去的,還遭到警方的阻攔,還差點把我們抓起來了。他被抓的原因嘛就寫寫文章呀,外媒,境外的那個美國網站呀。關鍵是在天網上登了。中國,這個事挺多的。

根據刑訴法,刑拘的最長時限是37天,到期後就釋放或者逮捕。但是在沒有變更其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任迺俊被關押在閔行區看守所,已經超過2個月。

魏汝久律師表示,當事人被羈押在看守所,而每個看守所都有駐所檢察官,因此指查無資訊,一是撒謊、一是有關方面公然違法。同時,檢察院的偵查監督科有義務查明情況。

魏汝久說:這檢察院它說沒有,沒有那麼後續的措施呢?它有那個偵查監督科,可以問問這個科是怎麼回事,它有義務給你回答。

本台記者致電上海閔行區檢察院,但檢察院電話一直沒人接聽。而閔行區公安局的值班人士則稱不知情,公安局的國保大隊電話亦沒人聽。

62歲的上海網絡作家任迺俊,是黃埔後代基金會顧問。由於他的文風厲害,批評當局而被打壓。在今年2月22日上午大約10點,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古美路派出所警察將他從家中帶走,並由行政拘留變為刑事拘留,已經被逾期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