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二審結束法庭下周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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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前村書記林祖戀,因受賄罪成被判囚3年1個月及罰款20萬元,他早前於獄中提出上訴,案件二審於周三(12日)審理,法庭押後至下周初裁決。前人大代表姚立法指,由於檢察機關不滿刑期過輕,亦同時提出抗訴,故認為林祖戀不但未能減刑,反而可能被加刑。(黃樂濤 報道)

東海鎮烏坎村前村書記林祖戀二審的案件,周三(12日)於佛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外擺放了多個水馬,有警察在附近駐守,部分路段禁止車輛駛入,有香港的記者欲進入法院旁聽,卻被警察阻止。

當局只批准部份人士旁聽,包括林祖戀的3名家屬、部份公眾人士及內地記者。案件中午前已經審結,法院未有當庭宣判,暫定押後至下周初判決。

據了解,林祖戀在庭上表示,否認受賄和串通投標罪,並認為一審判囚3年1個月的刑罰太重,因此決定上訴。消息又指,林祖戀表示對受賄罪的指控內容並不知情,表示後來才知道原來村委會內有人收過回佣。

據佛山市法院網站周三公告指,一審宣判後,檢察機關認為,林祖戀犯串通投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一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且對受賄罪量刑不當,於是向佛山中院提出抗訴。林祖戀也以一審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準確、量刑過重為由,在上訴期滿前提起上訴。

關注烏坎村事態發展的湖北省潛江市前人大代表姚立法向本台表示,認為林祖戀的案件並不樂觀,認為他有可能被加刑。

姚立法:就是說檢察機關亦提出抗訴,認為判得輕,而主張加刑,檢察機關在沒有新的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而提出加刑這個主張的話,我覺得法院是不應該支持的。(一審)判決之後出現這種情況,我想的話應該是來自高層的影響,至於這種情況,我們是感覺不樂觀的。

他表示,消息指當局現在將案件定於下周初裁決,是希望將案件盡快了結,不想案件再擴大報道。

姚立法:這個實際上,假如下個星期就有二審這個判決結果出來的話,這就是夠快的啊,不是慢,而是快,因為烏坎事件,林祖戀這個被審,被判,當然國際都關注呀,它(當局)不希望這個關注,它希望盡快的降溫,盡快把他判決出來。

另外,律師余文生向本台表示,認為在法庭上,一些維權案件中的被告根本就沒有公平審訊,所以林祖戀被公平審訊的機會很微。

余文生:在中國其實沒有真正的司法獨立,從法律上它(當局)不應該這樣,但實際上往往就會偏袒檢察官,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好像平等的,實際上根本不平等。

他表示,只要中國有司法獨立,維權人士才不會受到打壓,案件才會有公平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