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9村民獲刑兩年至10年
2016.12.27
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的9名維權村民,被控擾亂社會秩序罪及非法集會等罪名,周一(26日)分別被判兩年至10年。流亡美國的烏坎村村民莊烈宏認為判刑太重,現正計劃發起抗議行動,為村民申冤。但村民懾於官方壓力,紛紛拒絕對事件表態。(黃樂濤 報道)
對於9名村民被判囚一事,流亡美國的烏坎村村民莊烈宏周二(27日)對本台表示,周二是秘密宣判,當局完全沒有通知被告的家人就直接宣判,而其中一名被判入獄3年的被告莊松坤是他的父親。莊烈宏指,認為判刑是當局的一種打壓,現正計劃發起維權活動,幫助烏坎村民。
莊烈宏說:當然是重判了,當局就是想給烏坎村一個殺雞儆猴的作用,及要以烏坎村為例子,給其他村看看,以及給中央一個投名狀(即討好中央),然後我就要考慮下,看看有什麼的行動,可能會去大使館請願,但現在仍未定的。
他表示,現在仍有13名村民正在還押中,情況未明。而村內不時亦有便衣警察巡邏,對村民作嚴密監控,他促請當局盡快釋放村民,還他們自由。
本台致電多名村民欲了解情況,但村民都恐怕禍從口出,對事件不願評論。
記者問:你作為村民,你覺得判刑太重嗎?
村民說:我不知道這些了……我不知道了,什麼事我都不知道。
記者問:現在烏坎村村民已經沒有提及(維權一事)了?
村民說:嗯,嗯。我不說了。
另一名女村民亦匆匆掛線。
女村民說:我也不知道這個事件的情況及不知道事件的嚴重性,我不太清楚這件事啊。
一直關注烏坎事件的湖北省潛江市前人大代表姚立法對本台表示,現在多名參與過示威的村民亦被判監。他認為村民現在遭當局大力打壓,當然暫時放棄爭取土地及民主選舉的維權活動,但他認為村民日後有機會一定會再次發起維權活動。
姚立法說:烏坎的農民,他們對土地的問題是不會放棄的,目前的話村民處於一個不利的狀態,會有一個低潮這樣的情況,還有就是一個民主的問題,我認為烏坎村民的民主權利,實際上比土地問題更大(更值得關注),因為這個(民主村主任)選舉,與烏坎村民的切身利益太密切了。
據海豐縣人民法院官網周一(26日)公佈,法院一審宣判,9名烏坎村村民魏永漢、洪永忠、楊錦貞、吳芳、蔡加粦、莊松坤、李楚盧、陳素轉、張炳釵分別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故意傳播虛假消息等5項罪名,其中魏永漢指是屬於帶頭示威的人,故判刑最重,被判入獄10年。
法院指有被告未按規定申請,擅自舉行集會、遊行和示威,犯罪情節嚴重,導致生產和營業停頓,導致嚴重損失,有被告則故意在網絡傳播明知虛假的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根據各被告罪行及犯罪情況、危害的後果,判2到10年不等的刑期。
今年6至9月,烏坎村民為聲援被捕的村委會主任林祖戀,連續幾個月在村內發起遊行,在林祖戀被判監後,更爆發警民衝突,多名村民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