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基督徒非法傳道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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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5名基督徒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連兩日開庭審訊後,週四(27日)庭審結束,法官擇日宣判。(海藍 報道)

案件週三開始在昌吉州昌吉巿法院一審開庭,被告分別是楊兆存,王路路、鄭蘭、劉燕、程亞杰,5人及各自的代表律師,包括李柏光、劉培褔、李靜林、李敦勇及宋律師等,一同出席庭審。由於公開開庭,家屬及一般民眾都可以列席旁聽,法院外沒有警察戒備。

李靜林律師週四(27日向本台)表示,兩日的庭審每天只安排共4小時聆訊,進度有點慢,律師全部做無罪辯護。今天上午11時多開庭,整個上午仍在質證,下午3時半續審,法庭出示的證據不多。5名被告做最後陳述後,案件下午6持半審結,法官沒有當庭宣判。該控罪刑期由3至7年,但不清楚何時宣判。

李靜林說:法官說擇日宣判,至於什麼時候宣判則不知道。宣判的時候,估計我們不會來,我們等他宣判把判決書寄給我們。我們跟這邊書記說了,請他們通知我們開庭宣判的時間,我們要計算萬一要上訴,它有個上訴期。

李靜林指出,5名被告當時參與臨時性聚會,該聚會不屬於家庭教會,他們在鄭蘭家中聚會的最後一天被抓,現場有40多名基督徒參加,大部分不認識,有來自烏魯木齊及昌吉巿的人。其後5人被刑拘,從3月5日被關押在昌吉巿看守所至今。他又指,其當事人鄭蘭,精神狀況沒問題,沒有受到刑訊逼供。

起訴書指,原籍甘肅居住在新疆的楊兆存,今年3月5日被昌吉巿公安局刑拘,同年4月11日被批捕。同案被告還有戶籍在陝西的王路路、新疆的程亞杰、劉燕、原籍河南居住昌吉的鄭蘭。案件於6月11日被審查起訴,曾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及延長審限兩次。

法院認為,5名被告聚眾非法講經、解經等活動,違反國家宗教事務管理條例及有關刑法。

美國對華援助協會早前報道,3月5日,新疆昌吉巿當局出動約200名公安及武警到鄭蘭家中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