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江蘇大豐市鹽都棉麻公司非法遺棄的老職工盧日紅,上訪的理由只是為要求追討數年來被剝奪的福利待遇,以及工資。相比很多訪民,只屬冰山裡最不顯眼的一個個案。不過對於盧日紅來說,即使是每個月只有950元的工資,已是他主要的生活來源,也是與妻子的主要經濟收入。
62歲的盧日紅,服務公司約20年,公司卻不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拒絕給他交繳各類社會保險,以及剋扣福利待遇和工資,還在沒有任何理由下把他辭退。令這位逾半百老人,上訪無果下,竟然跑回公司"免費"工作,目的只是希望領導能看在他年紀老邁,補發給他工資和福利待遇。
他說:"我現在老了,中過風,沒辦法生活生存了。我有一個女兒嫁人了,沒有義務照顧我們。從沒有放棄,如果放棄了我什麼都沒有了,還在那裡上班。白做就白做,就想他們給我想辦法,幫我的忙。"
1986年加入棉麻公司的盧日紅,先後被安排從事倉庫和食堂勤雜、接送公司職工小孩上幼稚園、衛生保潔、安全保衛等工作,不怕苦和累。直至2007年7月,單位又對他調整崗位簽訂了專職保潔協定,明確了責任範圍和基本工資標準,隨時服從單位管理 。可是單位卻無視《勞動法》規定,拒不依法給予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的辦理。由於盧日紅多番向上級反映無果,迫使他向大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單位履行勞動法精神,後來也獲勝訴,並責令棉麻公司依法給予處理,為盧日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手續,並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
可是單位董事長卻一直無視法律裁定,稱盧日紅是以臨時工的合約形式工作。因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拒絕接受和執行依法裁決事項。後來,棉麻公司更向盧日紅發工資,後又被切斷宿舍電源,迫他離開。
於是盧日紅將單告上法庭,希望透過司法強制執行已撤銷了的勞動仲裁結果,可是大豐市法院一反常態,首先蓄意將他申請執行的時間篡改,後來又以"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屬於行政管理範疇,不屬於勞動爭議。"來拒絕不執行生效判決,讓盧日紅的勞動權益長期得不到實現。
他說:"1986年就進棉麻公司,我要他們不執行勞動法,但沒有處理。本來裁定我勝訴,要為我交養老保險等。單位就報復,就更改材料並辭退了我。5年多時間沒有給我工資了。"
數年以來因生活所迫,窮日子難以為繼,不得不負債赴京上訪反映,卻遭駐京辦官員強行截訪。地方政府又多次以欺騙的手段,拖著不處理。
他說:"上訪了就花錢把你帶回來,又到家裡說會處理,但到現在還沒處理,也還沒有立案。"
盧日紅多年來一直沒有生活來源,一家的生計落到耕種的妻子身上。盧太太表示,丈夫在單位工作了20多年,卻不按照勞動法為他繳交各類保險,也因他上訪把他辭退,現在生活沒有保障,退休生活也沒有無保障。
她說:"影響相當大,我老公在這公司20多年了,跟他們有勞動關係,都應該要給他交養老保險,對不對?我一直在村裡住,他就一個人住在宿舍。他還沒有走,單位也不敢趕他走,也沒有給他工資。"
盧日紅夫婦表示,中共十八大即將召開之際,向大會揮淚拜求,盡快為他們處理問題,希望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