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為房產權與開發商纏訟七年官司

遼寧省一名退休工人,為了晚年可過安穩生活,為房產權與開發商持續了七年官司,雖然多次勝訴,但因開發商在法院有保護傘,執法人員一直不作為。事件令他妻離子散,要過著孤獨的生活。(文宇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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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3歲的遼寧省義縣老人孫德康,與子女三代同堂生活。2005年,開發商看中孫德康寓所的位置,打算進行商業開發,修建大型的綜合商住兩用門面房,以及兩棟商品住宅樓,於是提出給予23萬元,或是在門面房落後,給予一幢兩層高、面積合共120平方米的門面房作為補償。孫德康選擇後者,雙方也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定書。不過,孫德康也為此展開了上訪。

孫德康說,就在門面房落成後,開發商卻把房子賣給第三者,孫德康討房不成,於是向義縣人民法院起訴。不過這宗普通的案件,卻拖了7年多時間。孫德康說,是由於義縣法院的副院長是開發商的親戚,因此從中作梗,一直拖著辦。

他說︰“主要人物是一個副院長,他是被告的親友,在這案子上從中作梗,來回取消撤銷都是他的主意。作為人民法院的法官,不公正執法,欺負老百姓!不替弱勢群體主持公道,還向著開發商有錢的一方。”

孫德康向記者娓娓道來,2006年7月,義縣法院一審做出民事判決,裁定他和開發商的土地轉讓補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相反開發商和第三者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開發商必須在1個月內把門面房交給孫德康。不過開發商立即提出上訴。案件在同年11月,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亦判決孫德康勝訴。

孫德康不滿地說,本以為很快便取回房子,不過法院一直不執行處理,每次他去詢都敷衍地表示正在處理當中。可是拖了11個月,還是不執行。孫德康於是不斷到到法院訴求,不過每次都不受理,孫德康繼續上訪。後來法院要求孫德康直接控告第三者。

孫德康表示,案件根本不是第三者的責任,不過由於上訪一直得不到解決,最終他也被迫走到這一步。

他說︰“我只是一個老百姓,根本贏不過大財團。法院一直不處理,逼著我如果不告第三者怎去討回這個公道?沒辦法下就得去告了。”

不過庭審又拖了約8個月才作出判決,這次裁定孫德康敗訴,稱第三者已取得房產權,不能告。不服判決的孫德康於是控告房管理處,要求取消第三者的房產權,不過縣法院卻假借正在覆查為理由一直沒有開庭。孫德康經了解後得知,案件根本沒有受理,而且申訴的期限也過。於是,孫德康逐級扣門上訪,每次被拖走後又再次去上訪。最後案件得到錦州市中院受理,撤銷義縣法院和錦州中法的民事判決,案件發回義縣法院重審。

孫德康說,7年間,歷經9個判決,現在案件又回到起點。他對記者說,退休不久後,子女相繼下崗,剛好希望有一個門面房解決子女的就業和生活問題,這宗普通的案件,多次讓他上訪投訴無門,再娶的妻子精神受刺激,突發出血性腦梗塞,轉危為安後與他離婚。兒子亦對他失望,離家打工,現在他領著10多歲的小孫子度日,因為長期打官司和治病,現在債務纏身,生活困難。

他說︰“我兒子對我不理解,說這房應給錢的為什麼我要不來,離家出走去打工了。我它伴受精神刺激,突發腦梗塞,她女兒一看就把她接走了。現在只有我一個孤身老頭,帶著我孫子過生活。”

孫德康說,他上訪多年,問題依舊得不到處理,家人的不諒解令他心理的壓力非常大。不過為了一個公道,他要討回自己的合法財產,希望有生之年能達成願望,與家人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