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破天驚】曾國衞恐嚇初選犯法,彭定康怒斥林鄭港奸

【碩破天驚】曾國衞恐嚇初選犯法,彭定康怒斥林鄭港奸 《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個多星期,黨媒對「香港眾志」以及多個年輕政團解散迅速報捷,同時副作用亦紛紛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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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個多星期,黨媒對「香港眾志」以及多個年輕政團解散迅速報捷,同時副作用亦紛紛呈現。

本周特區政府又宣布《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令人嘩然,當中有關警察可以《國安法》為由要求電訊商、電子媒體以及網上電子平台等刪文及無條件配合調查,直接衝擊香港普通法下港人的言論自由,以及法律所保障的緘默權,而科技巨頭都紛紛表態不會配合港府,交出用戶資料,並且可能要抉擇是否留在香港經營。抖音的海外版TikTok甚至決定暫停在香港營運TikTok,都證明中國以所謂「頂層立法」的做法是何等一廂情願,在未跟業界諮詢情況下單方面立法而「踢到鐵板」,不是自取其辱,也是自討沒趣。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日前竟好意思在電台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而提出的新社會契約。甚麼才是「社會契約」?如果連特首在立法前都不得窺探條文,這算是甚麼樣的「社會契約」?特首林鄭月娥未有捍衞香港利益,由始至終未看過條文一味盲撐《國安法》,被前港督斥責為「香港史上可悲的賣港人物」(a lamentable quisling figure),又指香港成功數十年,是世界最自由城市之一和絕佳的亞洲金融中心,卻被中共藉《國安法》着手摧毀。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特區政府及中央官員本來還說是針對極少數犯上四項罪行人士,但條文以及實施細則公布後卻普遍被認為想全面整頓香港的公民社會,而中共似乎已經鎖定了《蘋果日報》。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日前接受訪問時指,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的文章經常有「引發民眾對中央人民政府憎恨」的嫌疑,但香港律政司不敢以本港《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起訴《蘋果》,「令《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一直逍遙法外」。他又在《明報》撰文,點名批評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作出誤導性判斷」、馬道立「理解偏頗」。田飛龍對法治的理解,如果真的落實成為香港的「國安新政」,將有甚麼後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接受親中媒體指,質疑泛民初選違反《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曾國衞憑甚麼作出這樣的指控?泛民初選在周末舉行,目前的初選工程挑戰是甚麼?《國安法》已經毁掉兩制,泛民如今按計劃爭取35+還有甚麼實際意義?

主持:鍾劍華、曹嘉超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