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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7月21日以來,白衣人在元朗地鐵站無差別襲擊市民的事件,終於有涉案者被判刑,由3年6個月至區域法院的判刑上限7年;在大量涉案者仍然逍遙法外之下,7.21案所處理的幾個人,當然只是象徵性的,然而在目前政治的低氣壓之下,市民還算能感受到少許「伸張正義」,可謂非常罕有。
然而,有一點更值得留意,是法官葉佐文在案件的判刑時指出,有被告人不斷指罵在閘內當時為立法會議員的林卓廷,指控其為「搞事」,可是法官卻認為,片段清楚可見,林卓廷正在安撫他人,並表示已經報警,叫人不要離開,可見林卓廷沒有「搞事」,更認為有關指控是「毫無道理」。
當特區政府不斷聲稱香港目前有很多虛假資訊,甚至指控傳媒報道「假新聞」;可是當連法官在刑事法庭上,指前立法會議員在現場根本沒有搞事的時候,那些親政府傳媒對7.21事件的「假新聞」,何時才會「處理」呢?還是所謂「假新聞」與「虛假消息」,全部都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呢?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