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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報道北京閉門約見香港地產商,指「遊戲規則已經改變」,而「中央不會再容忍壟斷行為」,要求地產商合作支持北京利益;而香港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則上電台聲稱這說法是「言過其實」,指香港地產商不是共產黨員,相信中央不會「指示」要合作,而且私有產權等都已經列明在《基本法》之內,因此遊戲規則無法更改云云。
然而,這種非常樂觀的看法,實在是耐人尋味;就以《國安法》為例,即使與《基本法》條文有所衝突,也可讓中央不經香港立法會審議就直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又例如《基本法》第27條列明香港人有遊行集會結社以至罷工的自由,但近月政府不斷點名批判的多個歷史悠久的組織,不是被取消登記,就是自行組織解散,當年說「可以繼續六四集會」,如今支聯會的「被消失」,即說明了《基本法》的解釋,隨時可以改變。
如今甚至連以往工聯會等親共人士亦有份的「慶祝雙十」,竟遭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質問──「若沒有分裂國家的意圖,為何要慶祝?」,香港法律不是說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嗎?大家還記得《基本法》第87條所保證,刑事案件有無罪假定的嗎?從這些例子去看,如施永青對《基本法》所擁有的信心,實在是難以理解。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