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外望】入境條例修訂存漏洞 政府無信怪市民

0:00 / 0:00

早前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出特區政府最近對入境條例的修訂,存在不知是故意或者無意的「漏洞」,令入境處處長得到額外的權力,不但可以限制人來港,更可以用作禁止人離港,特區政府對此不但拒絕認錯,反指大律師公會「未能正確反映條文目的和事實,引起不必要誤解感到失望」,除了攻擊大律師公會之外,完全迴避問題,更令人質疑其動機為何。

然後有多個民間團體,認同大律師公會的法律觀點,呼籲政府應該明確規定局長權限,把權力限制於抵港,而不包括離港,偏偏政府既不願承認問題,甚至再無限上綱,出聲明譴責這些團體作出「失實描述、歪曲事實,意圖誤導市民、製造恐慌、持續刻意抹黑,必須強烈譴責以正視聽,嘗試散播謠言、蠱惑人心,製造社會矛盾」。

事實再一次反映的,就是當市民只不過提出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在相關修訂清楚列明賦予入境處長限制人來港,而非離港的權力,以符合他們所宣稱用作處理難民來港的問題,以及明確保障香港市民的出入境自由時,政府不但充耳不聞,卻只會攻擊提出合理要求的市民,結果是甚麼?就是政府的公信力再一步下跌,令人更懷疑政府的動機與目的,這是何苦來由呢?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人及嘉賓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