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公安分局拒收邮件 余文生律师起诉其违法

北京维权律师余文生8月31日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请求确认被告拒绝接收原告EMS特快专递邮件的行为违法。

余文生在起诉书中写道,2015年6月28日原告通过EMS快递向被告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表,并且在内件品名处注明:“《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大兴区看守所对余文生信息公开《2014年10月14日余文生被羁押北京大兴区看守所时的入所体检表》”(用以证明余文生在被羁押期间遭受过酷刑、虐待、饥饿、折磨),信封上载明的地址为被告所在地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后该快递以“无人认领”为由被被告拒收退回。

原告认为,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其受理的主体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而非任何个人,被告拒绝接受EMS特快专递邮件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由被告承担行政责任,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拒收EMS特快专递邮件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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