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本周一开庭,检方首次以《反恐条例》作为依据,对多达13名被告人提出指控。
据香港《明报》报道,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游行前数小时,警方突击检查多个地点,并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枪、子弹和军刀等,多达13名市民遭到抓捕。其中,包括黄振强、吴智鸿、 张俊富等10人被控违反《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有关爆炸物禁制条款,以及一项“企图导致爆炸或制造、存有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等控罪。警方指控上述10人涉嫌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与他人合谋将两个爆炸装置非法及故意放置在特定目标,意图造成他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上述被告还被指控一项涉嫌谋杀香港警务人员的罪名。
另外,锺雪莹、蔡凯明和陈玉龙等3人分别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协助及教唆制造爆炸品等罪名。
法院当天宣布,案件押后至11月29日再审,所有被告继续还押。
编辑:何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