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庆日当天,一些香港市民在黄大仙区举行集会,随后发生警民冲突,有12人因此被捕。香港区域法院周五裁决其中11人暴动罪成,1人无罪,并将于3月4日宣判。
本台粤语部报道,法官李俊文表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本案被告参与了暴动,但他们被捕的地点正是“暴徒”与警方对峙的重要据点。他还说,案发时新冠疫情尚未暴发,普通集会不需眼罩、防毒口罩等物品,但当局在多名被告身上搜出了这些物品,因此可作出“暴动”推论。
报道还说,本案被告的年龄介于17岁到24岁之间。在裁决宣布后,有被告抱头痛哭,还有被告相拥互相安慰,旁听席中的一些亲友也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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