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将于10号正式生效,日本新闻协会指出保密法损害国民知情权、报道自由,强烈要求妥善运用有关法规。
严惩泄密行为的日本《特定秘密保护法》10号将正式生效。《特定秘密保护法》主要以日本防卫、外交、防止间谍行为、反恐这4个领域为对象,允许将日本政府判定为有必要保密的安全相关信息指定为“特定秘密”,原则上最多可保持30年不公开。
能够指定特定秘密的为日本外务省、防卫省等19个行政机关,在上述4个领域内规定了55个项目为对象。潜水艇、飞机、武器弹药的性能等包含其中,但根据对项目的解释范围可能扩大。若泄露这些机密,将被判处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作为负责防止肆意指定秘密的监察机构,将在内阁官房新设以官房长官为首、各府省厅事务次官级成员组成的“内阁保全监视委员会”。内阁府审议官级官员将被任命为“独立公文书管理监”,并在其下设置“情报保全监察室”。
对此,日本新闻协会8号向日本法相上川阳子邮寄了一份意见书,指出保密法损害国民知情权、报道自由以及被用作掩盖对政府不利信息的手段等隐患并未消除,“强烈要求妥善运用有关法规”。
大阪律师协会的律师等8号在大阪市举行示威游行,要求废除该法。大阪律师协会会长石田法子发言称,“人制定的法律可以由人来废除。”呼吁反对保密法的实施。
9号在北海道札幌市约250名市民和律师等举着写有“不许剥夺知情权”“废除秘密保护法”的横幅,在市中心举行游行。札幌市市长上田文雄参加了游行呼吁废除该法。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9号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将谨慎运用《特定秘密保护法》,称“制定了运用该法的标准,为施行做了细致的准备,将避免损害国民的知情权”。
日本法相上川阳子9号在记者会上表示说:“将限定在必要且最小限度的情报、必要且最低限度的期间。”
日本防卫相江渡聪德9号表示:“了解国民的忧虑与不安,将遵守法令、政令及实施规则,尽力妥善运用该法。”
(特约记者:南洲 责编:吴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