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大地溝油案在江蘇連雲港法院開審
2013.09.03 15:15 ET
中國大陸涉案金額達六千萬元特大地溝油案星期一在連雲港市中級法院開審。這是《中國食品安全法》頒佈4年來,涉及案值巨大的一起地溝油案,16名被告被控涉嫌犯有製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國官方中新網日前報道,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法院9月2號開庭審理的地溝油案件涉及全國117家食品企業及個人糧油店,16名被告分別被控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案價值達6000多萬元。
起訴書指控,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於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間,在東海縣桃林鎮駐地,經被告人王成奎、李樹聖組織工人,多次從各地處購買大量火煉雞毛油、鴨毛油、豬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銷售至安徽、四川和北京等地的食品公司。對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王傳果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川成都的環保人士楊勇就此表示,地溝油是指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餐餘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長期以來,中國各地大部分餐廚垃圾被一些養豬戶收集後餵養“垃圾豬”,或被一些不法分子回收後煉製“地溝油”,嚴重威脅食品安全和公衆健康。他認爲,應該制定垃圾法,對餐廚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生產出可再生資源和有機肥料,變廢爲寶。嚴格禁止將地溝油加工成食用油,
“中國政府應該制定垃圾法,從源頭上對垃圾進行管理,杜絕法律上的漏洞。”
北京的公共衛生活動人士陸軍表示,希望連雲港法院能夠公開公正處理這起地溝油案件:
“在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體制來講,中國政府目前還是主要靠行政部門指導。消費者權益組織沒有發展起來,消費者對企業的監督也就無從談起。另外消費者通過法律維權,也在體制上受到種種阻礙,形成了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局面。”
在中國大陸,從毒奶粉到地溝油,有毒有害食品的受害者不斷維權,但是他們常常受到各種刁難,陸軍說,
“在制度上講,消費者對違法企業進行訴訟,賠償標準非常低。第二,政府還不允許消費者進行集體訴訟,以降低維權成本。而在國外,非法企業對消費者的賠償標準很高,而且受害者可以集體訴訟,這就大大提高了企業的違法成本。”
在目前中國的政治形勢下,很多食品安全維權案件被當局當作破壞社會穩定的案件來處理,陸軍說,
“所以,地方政府往往包庇違法企業,打壓維權的消費者,消費者維權案件在法院常常得不到受理,受害者堅持上訪甚至號受到各種迫害。”
星期一,在連雲港市法院開審的地溝油案,16名被告人全部到庭,官方媒體沒有披露當天審理的細節。法新社報道說,中國衛生當局去年啓動了打擊地溝油的行動,至今已有100多人被逮捕,20人被判刑,其中有兩人被判處終身監禁。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的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