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再成敏感词 多地网民转发疫情遭处罚

2021.01.13 11:06 ET
新冠再成敏感词    多地网民转发疫情遭处罚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一男子称自己核酸检测呈“阳性”被处罚。
(警方图片)

新冠病毒疫情在中国北方城市迅速传播,引发网络舆论关注。但在河北、江西、吉林等地,多名网民因在网上发帖谈论确诊病例,却遭警方以“散布虚假信息”为由拘留或罚款惩戒。

近期,河北、江西等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与新冠疫情有关的非官方消息,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为由,作出法律处罚。




据环渤海新闻网本周二(12日)消息,近日,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根据举报,有人在社交软件中散布谣言“我在丰南区中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查,该内容系陈某(男,丰南区人)将自己核酸报告阴性修改成“阳性”并发布到社交软件中,从而在网络流传,产生了不良影响。目前,陈某已被丰南区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长春一男子再网上称发现一无症状感染者,被拘留7天。(官方图片)
长春一男子再网上称发现一无症状感染者,被拘留7天。(官方图片)

对于当局处罚网民发布的个人信息,石家庄居民王先生认为,警方对自媒体信息过于敏感,反映执法者及执政者内心脆弱:“我认为,政府怕自媒体发布的这些信息扰乱了他们抗疫的总体安排,也就是垄断发言权。哪怕你说的是真实的,它都要封上你的嘴。它垄断,抗疫、对疫情消息统一管控,这对它有利。”

另外,保定市顺平县公安局以“传播谣言、侵犯隐私、虚构事实、扰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3人。据环球网报道,顺平县神南镇人郝某某私自将其知悉的他人隐私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内,造成该信息传播。1月10日,警方对张某某、周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警方称,对于涉疫情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不能在网上传播,不要散布谣言,传播险情、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不过,官方并未披露上述3人传播的内容。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认为,当局对网络消息的严控是为了垄断社会信息:“我觉得那是为了不让大家来说话,如果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能说话,你必须要闭上嘴。”

严控网络网民说话内容 涉疫情即被抓

江西抚州一男子被指在网上散布疫情谣言,遭到警方拘留。据“抚州发布”微信公号本周一报道,1月8日晚上,河北入抚人员甘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疑似阳性,根据风险排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该男子被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当晚,有网民在微信群散发:“这个确诊的学生刚刚已经死了”的消息。次日高新公安分局将涉案者王某拘留,并以“王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民卢某传“石家庄市灵寿县6人确诊新冠肺炎”被处罚。(官方图片)
网民卢某传“石家庄市灵寿县6人确诊新冠肺炎”被处罚。(官方图片)

山西太原学者方亮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近期各地警方拘留多名所谓谣言传播者:“其原因就是疫情在全国各地爆发,而官方关于疫情的信息不告诉民众。只有当疫情隐瞒不住了,才能看到相关的情况。”

另据衡水市公安局消息,近日,网民在微信群传播“灵寿县6人确诊新冠肺炎”的消息,经石家庄互联网举报中心向相关地区核实,该消息为谣言。网民卢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在其传播谣言的微信群中公开道歉。

上周六(8日),衡水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发通告,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尤其是有关疫情的谣言。对此,旅美学者郭宝胜对本台说,中国采取信息垄断的方式掩盖疫情真相:“中共要垄断信息源,对跟它不同信息源的信息进行打击,动辄以谣言来处罚、定罪、拘留、罚款,非常残酷。”

上周三,河北邯郸市一男子韩某某在微信群发布“东竹昌村有疑似新冠肺炎1人,请大家不要去东竹昌”的信息,被指是谣言,韩某某被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据法治网报道,本周一,吉林长春网民聂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条关于以九台区疾病控制中心名义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的通知,称该区“出现一名无症状感染者”。韩某某因此被拘留7日,罚款300元。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何平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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