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娜五年缓刑期届满斥当局欲加之罪


2017.05.30 11:10 ET
m0530-ql2p1.jpg 新娜展示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她不服当局对她的判刑。(新娜提供/记者乔龙)
Photo: RFA

在内蒙古自治区,曾经被判处重刑的蒙古族异议人士哈达的妻子新娜也被软禁多年。她5月29日接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司法局送达的“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指其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期结束,矫正期满。至此,哈达一家三口人持续22年被软禁监控获暂时解除。新娜表示,他们无罪,会继续追究当局的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蒙古族维权人士新娜,在其丈夫哈达刑满出狱前夕,新娜被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期间由其所在的社区看管,今年5月29日届满。新娜当天通过视频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局为了控制哈达,他们全家受到株连,包括失去工作机会,连儿子都被羁押。因此她拒绝接受当局对她的处罚。她说:

“2015年5月29日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是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因为今天我被解除了‘判三缓五’,今天上午,司法所给我送来解禁书,也就是说,新娜于2012年4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2017年5月29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特此证明。我为什么要做这个视频?因为我不服对我的判决,我认为我没有罪。对我的判决说到底是因为株连而导致的政治迫害”。

新娜提供的现场视频中,可见司法所的两名工作人员登门,要求新娜在“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回执上签字。新娜对司法所人员称:“我对非法经营的判决本身就不认可,名字在哪里签……”。

新娜的丈夫哈达因参与蒙古族民主运动,推动民族自治,1995年被当地法院以分裂国家等罪判刑15年。2010年12月刑满出狱后,哈达继续被当局囚禁在呼和浩特郊外的一座建筑物内三年多。在哈达刑满出狱前,受到株连的新娜开办的书店被查封,她本人也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新娜在丈夫入狱期间,为丈夫奔波、呐喊,遭到公安警告、威胁。她说:

“1995年12月10日,我丈夫哈达突然被抓,后来被重判15年,罪名是分裂国家,间谍罪。在他入狱的15年间,我一直为他喊冤叫屈,写我的材料,并接受你的(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这期间我被抓三次,前两次关押几个月就放了。最后一次没有,判我刑”。

2010年12月3日,就在哈达出狱前一周,新娜被捕。检察院稍后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新娜。新娜说:

“说我非法经营的主要内容,是说我卖蒙古族盗版光碟。我要解释的是哈达被抓以后,我在一中专当老师,学校以我教政治为由,把我踢出门,我也就没有工作了,我就以开书店养家糊口。按照官方的逻辑,我一直在卖书、卖工艺品、卖光碟,也卖蒙语盗版光盘,按照这个逻辑,我从1995年到2010年,我一直在非法经营,那么为什么那个时候没抓我,偏偏2010年12月3日抓我,因为12月10日是我先生哈达刑满释放的日子,在他刑满释放前一周抓我”。

新娜被捕不久,紧接着他们的儿子威勒斯被以“藏有毒品”被捕。新娜说:

“抓我以后,我儿子因为上网把这件事捅出去,就说父亲才出来前,母亲又被抓。公安为了控制他(威勒斯)又把他抓起来,借口说我们在我们库房发现毒品,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把我儿子抓起来。至此,我们一家三口全成了罪犯”。

新娜表示,她被羁押期间,公安再次警告她不要再为哈达喊冤,不要再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要判刑。而对于指控新娜的“非法经营”绝口不提。她说:
“我要说的是我们已经60岁了,对于我儿子的事,绝对不放弃,我就要追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副局长张涛,直接责任和法律责任。我们相信正义虽然迟到,但是我们能等得到”。

哈达对记者表示,他们将抗争到底:

“二十多年前,把我陷害、迫害,判重刑投入监狱,因为我不服,利用所有非法手段长期折磨、打压我,直到今天。不仅如此,还多次让我妻儿坐牢,甚至当场人质。据说是昨天解除了新娜的‘社区矫正’。无论解除以否,我们要继续抗争,直到讨回公道”。

多年来,当局不准新娜重开蒙古族书店,也不得出售现有存书。早前,当局又将新娜库存的大量书籍运走,至今未还。目前,哈达全家人每月仅紧靠儿子威勒斯微博的收入度日,生活贫困。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嘉華 网编: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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