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评论】中国:政府和市场的较量


2015.07.31

根据《财经网》转摘的一篇报道,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他仅仅因为抛出一只股票,便接到证监会打来的查询电话,以了解他是否“恶意抛售”。非常明显,中国政府为了维护其心目中的股市“正常行情”,已经不惜对从事投资的个人和企业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恫吓。一些媒体更是鼓励一种舆论,将买卖股票提到是否爱国的高度,称在股市下跌期间卖出股票的人为“卖国贼”。

上述发生在中国股市的真实故事显示,政府在最新一轮股市波动中正在高调地行使行政权力和政治手段。中国股市在两周内从五千一百多点跌到三千六百多点,跌幅达百分之三十。政府公开出手救市,在与市场较劲一个月之后,至今仍然未见胜负,今天的上海指数仍然在这个期间的最低点徘徊。“屡战屡败”这句话最好地概括了中国政府最近一个多月在股市的表现。

官方媒体普遍强调市场行为的非理性。他们说,股票影响到金融市场,进而影响到经济的基本面,因此政府的干预是合理而且必须的。拥护救市行动的人还广泛引用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期间出手挽救濒于破产的大银行,从而稳定国民经济的案例。言外之意在于,既然资本主义的美国政府能够干预市场,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更应该这样做了!

政府权力与市场力量的交织的确不是中国特有的现像,完全不受政府干预的市场只是在经济学理论教科书的抽像模型中存在,即使最主张自由经济的经济学家们也不会奢望它在现实中再现。

但是,政府权力和市场力量的边界却是区别不同政治和经济体制的重要的因素:政府通过法律来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市场参与者有权利参与法律的制定,这是市场经济的特性;而政府通过垄断立法权或者直接以行政权来主导市场则是非市场经济的特征。

真正的市场经济通常有法律来约束政府的权力,更有法律来保障市场行为主体的权益。在这种环境下,政府可以通过法定的预算来参与市场交易,从而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市场预期,最后达到调整市场的目的。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只要没有违法,政府便不能剥夺他们在市场从事交易的权利,更不能够主观地判定交易者的“善意”和“恶意”,并以此进行处罚。

在中国,政府的行为少有法律约束,例如,它居然可以命令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停止卖出股票,也可以随意定义卖出股票的企业和个人为恶意炒作,并且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干预。这些都是凌驾于市场和法律之上的非法行为,是赤裸裸的运用权力压制市场、剥夺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的专制主义做法。尤其令人感到恐惧的是,居然没有一个投资者敢于通过法律挑战中国政府的违法行为。

仅仅从股票市场的层面看,这一轮中国政府的救市结果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因为中国政府控制著众多的社会资源,假如它不计成本地蛮干,应该能够达到短期的目的。问题在于,用于救市的公众资金如何安全退出,市场届时作出何种反应,政府随时干预的可能性将如何影响未来股票市场行为,等等,对这些巨大的未知数,政府完全没有周全的考虑。

从制度层面看,政府干预股市的结果则将更加诡异。不受法律制约的政府权力已经给了市场和市场主体致命一击,它已经摧毁了市场规范,导致过去三十年步履艰难的市场建设倒退了一大步。从政治上看,中国政府对股市的干预正在进一步帮助富人从中产阶级手中掠夺财富,进一步疏离与中产阶级的关系。这种政治后果将被证明有著中国政府无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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