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評論】中共毫無誠意讓香港民主普選
2014.01.13
中共於 2004 年推翻自己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於基本法白紙黑字的承諾,讓香港於 2007/2008 年進行特首以及立法會的雙普選之後,曾於 2007 年承諾,讓香港在 2017/2020 年進行特首以及立法會普選;但如今已達 2014年,特區政府所推動的政改討論,仍完全沒有半分誠意。
根據基本法第 68 條,立法會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由於 2007 年中共人大「僭建」說不早於 2020 年才能立法會普選,因此 2016 年的立法會即使不能普選,也必須要推動實質的改革,如廢除一半的功能組別議席,以「過渡」去 2020 年全面直選;然而由中共到特區政府,不斷以「語言偽術」說 2020 年的立法會選舉這次不談,連帶 2016 年的立法會選舉也隻字不提,只集中討論 2017 年的特首選舉安排,這種跳過2016 年不談,只談 2017 年的安排實在非常荒謬,畢竟時間可不會由 2014 年跳過 2016 年而直達 2017 年,連 2016 年的立法會如何組成都不知道,沒有立法會的民意授權與背書的情況下,特首依賴甚麼權力去「施政」呢?曾經「高民望」的梁振英在今屆立法會舉步為艱,就已經說明了沒有立法會的合作情況下,特首處境必定難上加難,連談也不談 2016 年立法會選舉安排,證明中共根本只是在弄虛作假,意圖再次誘騙一些香港民主派而已。
因此香港的民主派不斷單方面討論特首的選舉安排,隻字不提 2016 年立法會如何組成,正中北京的下懷;民主派為了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薦」,為了全民提名或三軌制不斷分裂互相攻擊時,卻忽略了真正的重點──立法會;一些傾向和北京達成協定,在原則上妥協的民主派,卻忘記了自己最需要爭取的,不是民主派參加特首選舉的權利,而是制衡特首權力的立法會!早於 2007 年及 2012 年,香港民主派已經兩次成功「入閘」--參選特首陪跑,2017 年的特首選舉即使由一人一票選出,如果高民望的泛民主派被「篩走」,再陪跑一次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民主派參選特首不但是為了「參選」,而是為了讓市民選出真正心儀的候選人,推行他們真正心儀的政策,否則「參選」又有何意義呢?
亦因此要民主派在公民提名等原則上妥協,民主派唯一應該接受的條件,就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立法會普選時間表,或下屆立法會取消一半功能組別。為了立法會的最終普選和北京政治妥協,才是香港市民以至民主派的根本利益所在──真正一套可行的民主政制,即議會及特首均由民主產生,兩者才會因為同時有民主,而為共同的利益合作。如果有些民主政黨為了特首選舉的「入閘權」──即「陪跑權」,或者只為了容許「一人一票」這個表面形式存在,白白犧牲了基本原則的話,這實在是愚不可及!親北京人士不斷說「先接受,將來再談改革」,這類說話四年前已經說過,「2012 政制方案」改變立法會組成時,他們就是如此誘騙民主派接受;四年過去了,為何如今大家都隻字不提 2016 年的立法會組成呢?不是說接受 了 2012 年的安排,可談將來的立法會普選的嗎?為何如今最迫切的立法會安排,北京又說不能談了? 三十幾年來,這些認同「民主回歸」的「傻佬」,還未被北京呃夠嗎?(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