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會客室】違反法庭命令就是不尊重法治?


2014.11.13
1113-HK-INJUCTION-Protest620.jpg 11月13日,逾百人響應“民陣”呼籲,由金鐘夏慤道遊行至警察總部,要求撤銷被捕糾察的控罪,批評是政治打壓、又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道歉下台。(粵語部記者林靜攝)
Photo: RFA

嘉賓: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

佔領運動佔領者在個多月以來,在旺角、金鐘及銅鑼灣的馬路上,遇到各式各樣的威脅,有來自不同背景的反佔領人士謾罵、毆打甚至高空擲物,也有遭香港警方使用武力對付。

但是,這些並未嚇退他們,佔領者仍舊在各佔領區堅守,不過,他們的堅持再遇到考驗。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本周一就旺角佔領區及金鐘的部份佔領區下達判詞,應两個運輸業團體及中信大厦的管業公司申請,延續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領,法官兼授權法院的執達吏在移除障礙物時若有需要,可要求香港警方執法將阻礙執法者逮捕,帶到法院接受藐視法庭的刑事起訊。

法官更刻意在判詞中說,法治的概念就是所有市民及政府都應聽從及遵守法律。民主及建制两派隨之就是否遵守法庭命令就等同法治,各說各話。今天請來同樣是法律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講解什麼是法治?他又是否認同今次高等法院的判決呢?請聽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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