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评论﹕药不养医谁养医?--中国医院特色三

和中国看病难、看病贵,医闹、号贩子相联系的是以药养医的医疗制度。什么是以药养医?药是怎么养医的?

2012.05.31

让我们用个简单例子示意:一位感冒患者去医院,花5块钱挂了个号。这是政府定的价。医生告诉他不需要检查和吃药,休息即可。病人没花钱是好事,医院没进项可不成。

如果300元是患者愿意支付且能承受的价钱,医生可能会给他开295元根本没必要的药。当病人抗议药钱太多了,政府也规定药费不能超过收入的50%,医生就会给他开145元的药和150元的化验检查。病情越复杂和危重,开药和赚钱的空间就越大。

而医院的药价高,始于1954年,中国对公立医院的用药开始实行顺加15%差价率来作价的政策。在计划经济时代,因为没有市场流通,也就少了中间渔利的机会。而近二十年,药价被越推越高,从出厂价到医院价的中间利润超过500%、1500%,甚至2000%。每当新药上市,药厂花巨资先搞定招投标阶段的评标专家,再打通医院领导和药剂科科长,还要按用药量给医生提成。

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及其医生,一面占据得天独厚的垄断地位,一面利用扭曲的药品市场,滥用患者信任谋取巨大私利。这种以药养医的制度遍布中国城乡,形成由药厂、药商、政府、医院、医生、患者共同维持的一种超稳定结构,积重难返。2011年医药行业对中国GDP的贡献高达5%,而与之相伴随的隐形产业和黑色收入额高不可量。

进入2012年,眼看本届政府进入倒计时,医药行业这个烂摊子不能不动了。最近,我们接二连三地看到政府大张旗鼓宣称一系列打算撬动以药养医制度的动作:4月18日,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5月1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取消“以药养医”机制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5月18日,北京市宣布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选五家试点医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费,按医师职级确定患者诊疗费;7月,深圳将对医药分开进行补贴,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要占到医院收入的17%-20%左右。而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试行方案,都采用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方式。个别医院将药房整体托管出去。

正在和将要开始的改革试点有三个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比如北京每人次普通门诊42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门诊100元;二是医院药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按进价销售。三是,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其实,这些措施都是老生常谈,纸上谈兵多年。医药分开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例,中国对其熟视无睹,不是不可为,而是不欲为。切断医院收入和药品销售间的利益同盟将遭遇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抑制。其症结在于它的基础是垄断。

国家对公立医院的垄断,使垄断的医院成为药品最大的买主。没有市场竞争机制,不按法治和市场规则行事,即使医院的药房独立出去,药厂依然可以通过给医生回扣的方式,驱动医生多开药,开好药,开高回扣的药。因此,提高诊疗费这样的半吊子改革,很可能使患者不仅继续承受高价药、过度治疗,还要承受提高了的挂号费、检查费、诊疗费等等。退一步,即使医生不再开旨在卖药的“大处方”,也可能开“大检查”甚至“大手术”。从“没病开药”到“没病开刀”完全不是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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