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富評論】國際足協貪污案之反思
2015.05.28
國際足協在選舉新一屆主席之際爆出特大醜聞。美國聯邦司法部向九名與國際足協有關之高層提出檢控,並且要求瑞士政府拘捕,並引渡到美國受審。
根據瑞士聯邦司法部發表之聲明,被捕人士涉嫌由九零年初起,就多項足球賽事之轉播和贊助權,非法收取超過1億美元賄款。
調查揭發,部份相關人士就明年夏天美國舉行的百周年紀念美洲盃,收受高達1億美元賄款。由於有關貪污交易在美國發生,也牽涉到美國銀行,故此,美國司法部才高調介入。被起訴人員,包括FIFA前副主席沃納(Jack Warner),以及其餘八名來自中北美洲之國際足協高層。
資料顯示,國際足協一年收入高達十三億美元,另外有十四億美元的儲備,這個理論上的非謀利組織,由全體大會監察。全體大會每年開會一次,另外有一次特別大會,除此以外,別無其他。
其實,早在2006年,已經有英國記者Andew Jennings揭發國際足協的黑幕,甚至連英國國家足協的前主席,也公開表示,國際足協是個像幫會一樣黑暗的組織。
這件事令我感興趣的地方有:一,為何一個機構會一步步走向腐敗?二,為何一個機構明明已經爛透,但仍然可以繼續下去?三,這種被腐敗蠶食的機構,最終會有怎樣的結局?
先說腐敗的成因。有人認為,是監管不足。這種解釋,總有人當作是最終答案,但永遠都沒有人講得出,最終又由誰去監管負責監管的人?
亦有人相信,不如將一切都交由普選去處理,最公道。不過,從公共選擇學派經濟學的角度看,選舉要發揮監察的功能,最佳的安排是將每個選區盡量定得細一點,好讓每個選民都有相當的影響力,否則,當每一票都只有幾十萬分之一,甚至幾百萬分之一的影響力,選舉就很易淪為少數政治既得利益行之如儀的愚民工程。全球性的組織要透過選舉制衡,理論上極不可行。
說了那麼多普選的壞話,恐怕已經有聽眾不耐煩地以為我是反對普選。不,這個制度行之有效,沒有反對的必要,但我們必須要知道其使用方法,才能將它最好的一面盡量發揮。回到制衡權力防止貪腐的問題,事實上,有許多反對普選的觀點,就是說不少發展中國家都有普選,但貪污問題同樣不受控,並以此為藉口去反對以普選產生民主政府。
這個討論最大盲點,就是沒有搞清楚自由民主政制的精神。假如說自由民主政制是限制政府權力的一種信念,我想討論就算踏上了正確的方向。
民主不是和平的權力輪替,也不是甚麼選出人民心中的領袖,而是有個機制去防止公權擴張和被用作謀取私利。貪污就是公權私用。國際足協的高層以公權謀私,所以是貪污。防止貪污,最好的方法是如非必要,都不讓權力生根。
權力一生了根,就很難杜絕它的擴張。當今太過半吊子的政治主張,都是為了為製造公權力而來,廣義地說甚麼權力輪替的胡說八道,也是為公權力膨脹的一種掩藏。回到剛才我提出三條問題的第二條,為何明明爛透的機構,仍然可以苟延殘喘?我的答案就是,因為權力生了根,造就了一群既得利益者。這群人為了自己和手上的肥肉,會用上各種方法去捍衛制度,那怕是再扭曲的道理,他們一樣可以講得出口。
一個公權和私利混亂不堪的制度,我不知道會有甚麼終局。按道理,應該都不會好到那裡,至少效率應該會極為低落。發生在國際足協,大不了就是球迷轉去欣賞其他運動。可是,當問題發生在一個國家,眾人每天事無大小都被權力和貪污的陰影所籠罩,我想這個國家的國運應該極為暗淡、極為悲觀。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