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評論】迫害民族良心,中共嚴重失分


2015.12.16

12月14日是個值得記憶的日子。這天,被關押500多天的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在北京中級法院受審。院外,“浦志強無罪”的口號聲一浪高過一浪;網上,到處都是浦志強的照片,到處都是這樣的短語:“今天我們都是浦志強”。

浦志強一案之所以引起海內外的高度關注,用《環球時報》胡錫進的話,因為此案具有不尋常的“政治敏感性”。他說,無論浦案怎麼審,最終判決是什麼,都會引發西方輿論和國內部分公知的大量議論,出現一個攻擊中國法治建設的新排浪。

其實中國的法治建設如何,實在無須去攻擊,因為中國政府在浦志強一案的表演,最有說服力。他們先將浦收監,然後尋找證據,從兩萬條微博留言中找出12條,其中還有5條是重復的,然後再根據這7條微博定罪,勉強定了四條罪,自己也覺得太勉強,於是開庭一拖再拖,終於開庭了,四罪又減為兩罪。這兩罪就是“尋釁滋事”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這500多天為浦志強強行定罪的過程,有誰能看出中國法治在進步?

關於煽動民族仇恨問題,官方認為最鐵的證據,沒有一條站得住腳。一條是關於禁止穆斯林留胡子和戴面紗,浦顯然在批評中國政府不尊重少數民族宗教的極端做法。一條是關於昆明事件,浦志強說這是結果,他要尋找原因,因而質問法學會會長王樂泉,為什麼會發生這個事件。另一條是批評把新疆人當敵人的國策,認為不應把新疆當殖民地,當征服者和掠奪者,這種荒謬國策應當調整。從這幾條微博內容看,筆者只看出浦志強在新疆問題上的憂國憂民之心,卻怎麼也看不出他是如何“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

那麼,浦志強究竟為什麼被治罪呢?還是胡錫進說了真話。他在《“死磕派”律師政治上不可自我高估》一文中,直截了當地說,收拾浦志強,就是因為政治原因。胡說,“浦志強身為律師,卻長期熱衷政治,是中國社會及輿論場上反體制的號召性人物之一。他的言行對社會治理明顯構成了某種破壞力,這種破壞力……形成挑戰法律權威的新形式。”胡的這番話,想必不是他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根據習近平的屢次講話,揣摸到了上峰要整治律師的意願,而刻意針對浦志強等律師的。

其實浦志強早就明白共產黨不會放過他。2014年他在日本講話時說,在以後的十年時間中,他有可能出事。就像共產黨沒有放過建議廢棄收容制度的許志永一樣,共產黨也不會放過他。他舉報周永康,他和同仁們推進勞教制度的終止,推動農民工子女異地就學,他為譚作人、艾未未、唐慧等人打官司,他為言論自由而站台。

如果讀了浦志強的講話,可能會進一步明白,現今的政權是如何恐懼像浦志強這樣的人。他說,“沒有了共產黨才能會有新中國,”“如果說習近平想防止黨長期執政所帶來的腐敗問題的話,那就不要長期執政就可以了”。他還有一句名言,“對壞的制度,不會忍太久”。

浦志強所做的一切和所說的一切,都在促使這個國家進步。可是執政者把他看作是挑戰他們執政的反動力量,是眼中釘、肉中刺,非予拔除而不快。

鑒於此,最後宣判的結果,浦志強很可能凶多吉少。眼下有幾個壞兆頭,其一,互聯網關於浦志強的照片和有份量文章,被大規模刪除,當局顯然恐懼浦志強的影響力。其二,在此時開庭,宣判很可能在年底和年初節假日期間發生,根據許志永等人被判刑的先例來看,當局可能又要故伎重演,選擇此時宣判,希望籍此減小國際反應。

蕭瀚稱浦志強為大律師,因為浦貧賤不移、富貴不淫、威武不屈。《南方人物周刊》稱他為社會中堅,我想,浦志強當得起“民族良心”之稱謂。因為在高牆與雞蛋之間,浦志強始終選擇站在“雞蛋”一邊,為被侮辱與被踐踏的人找回尊嚴,為中國人的言論自由據理力爭,“為國家憂傷而吶喊”。迫害這樣的民族良心,當局嚴重失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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