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评论】从香港流浪狗谈起


2014.08.27

 

几天前,香港发生一件流浪狗事件,致使香港市民群情激愤。这只流浪狗误闯地铁路轨,无法自己跳上月台,地铁因此一度停驶,港铁公司职员试图营救但没有成功,其他乘客自告奋勇要跳下月台搭救流浪狗,但受限于安全条例,在场职员不能同意。后来,车务控制中心误以为它已经置身安全区,就下令地铁通过,结果导致流浪狗被辗死。

香港市民对这个结果非常愤怒。目前,已有超过十万人在网上联署要求港铁公司查处和道歉,更有许多市民到肇事现场献花和拉横额为流浪狗路祭,有的打著“贱视生命,虐待动物”的牌子表示抗议。根据香港法例《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如残酷地打、踢、恶待、过度策骑、过度驱赶任何动物,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

这一个案令大陆媒体和民众都难以理解,不过是一条没有主人的流浪狗而已,辗死就辗死了,又不是故意为之,何必大惊小怪呢。甘地圣雄有一句语录:“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看它怎样对待动物。”

记得2006年正是狗年,云南发生狂犬病,政府下令满街打狗,格杀勿论。同一年,并无发现狂犬病的北京也开始全城突击打狗,原因仅仅是某位领导人偶尔晚间出巡,见首都有不少流浪狗,就动了杀机。北京市政府马上召开“打狗会议”,规定年尾突击整治狗患,警方可入屋查狗,而无需搜查证。如果某只狗没有作登记的话,可以果断处理。怎么处理呢?试想,连忘记带“暂住证”的大学生孙志刚都可以被活活打死,那些没有身份证的狗又怎能幸免于难?

再说,这世界喜欢爱吃狗肉的只有中国和韩国,而中国南方还一句话叫“夏至狗,没处走”,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夏至这天要杀掉上万条狗。中国狗只配和大蒜老姜料酒酱油为伍,难逃被烹煮吃掉的命运,这可能和它的文化遗传有关。

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傅斯年,一九一九年在《新青年》发表杂文《中国狗和中国人》,指出中国狗比外国狗聪明,有时嗅觉更灵敏,但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它尽责时,它却常去争野食、和母狗吊膀子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傅斯年说,西洋狗的主人“常教狗做事,不专教它跑街”,而“中国狗满街走是没有‘生活’的”。他还写道:“中国人在专制之下,所以才是散沙。……中国人没有责任心,也便没有生活;不负责任的活著,自然没有活著的生趣。”

由狗及人,傅斯年所写的,其实是在说中国的专制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人格。民国时代的新文化运动先贤已经敏锐发现问题症结所在,所以蔡元培、胡适、傅斯年等全力推动公民教育。可惜,由于战乱和日本入侵,这一文化改造的进程被打断。到了中共建政,既没有公民教育,也不许有公民社会,由全能政府去决定一切,自然也没有法治可言。这个国家只有所谓爱党爱国的洗脑灌输,造就出无数的臣民和奴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

在《中国狗和中国人》这篇文章中,傅斯年先引述胡适的话说,美国大学犹太学生成绩最好,中国学生其次。“然而一经回国,所学的都向爪哇国去了;大概也是遇著了母狗,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或者争食物,所以,就把已经觉悟的使命丢掉了。”所以,傅斯年得出结论:“我以为中国人的无责任心,真要算达于极点了。单独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个是卑鄙的。”而“团体的行动,百人中有九十九是过度的。斗狠起来过度;求的目的便在度之外,手段更是过度的。这可就中国历年的政争证明。”

傅斯年所写的,活生生就是中国臣民奴民和暴民刁民的人格混合。香港人争取真普选的奋勇抗争,就是身为现代公民拒绝做国家奴才的抗争。孔庆东骂香港人是狗,却不知香港狗却有著比国家奴才更高的尊严和基本权利。(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评论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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