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评论】习近平的笼子


2014.11.26

习近平刚执政时,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把权力关进笼子。海内外都曾为这句话大声叫好。然而两年后,人们没有看到权力被关进笼子,而是看到批评权力的温和派知识分子被关进了笼子。

在这些温和派知识分子中,有推动公民运动的律师许志永,有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有人权律师浦志强,有独立记者高瑜,有营救陈光诚的义人郭玉闪,有香港书商姚文田,有81岁异见作家铁流等人。最近,又有数十人因声援香港占中而被拘。他们当中,有的已被判了重刑,如许志永被判4年,姚文田被判10年,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徒刑,浦志强、高瑜,郭玉闪等人也都面临著凶多吉少的审判。

这些温和派人士到底犯了什么罪呢?我们先看看以下几个案例。

许志永的公开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但实际罪名是推动新公民运动,监督中共权力。新公民运动要求赋予农村学生平等权利,要求官员公开资产,试图通过公民社会来约束权力。这些要求本来符合中国《宪法》,但共产党把这些温和而合法的主张看作是对党的挑战。

高瑜的公开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罪”。早在高瑜泄密之前,所谓的“国家机密”9号文件的内容就已在互联网上讨论得沸沸扬扬。高瑜若获罪,那些最先披露这些秘密的地方政府和左派,是不是更应被制裁呢?《纽约时报》看到的9号文件版本,被四名接近中共高级官员的消息人士证实,这和高瑜有什么关系?高瑜的真实罪名应当是,她在国际媒体上发表文章,揭示了中共的黑箱政治,使当局恼羞成怒。

浦志强的公开罪名十分复杂,可能有好几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或“分裂国家罪”。他在昆明事件后在网上发布了一些关于维吾尔族人的言论,成为检察官起诉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的重要罪名。警方已于11月13日将浦案移送检察院,罪名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等。浦志强可能会被重判。

已经被重判的伊力哈木,罪名是“分裂国家”。新华社称,伊力哈木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利用大学教师身份,通过授课传播民族分裂思想,蛊惑、拉拢、胁迫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加入该网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这真是匪夷所思!一介书生在课堂上讲课,就能分裂国家?几个学生加入网站,就成了“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笔者自从2008年起就开始关注伊力哈木,对他的观点并不陌生。他一贯反对暴力,不赞同疆独,努力化解维汉矛盾。这样的温和派也成了当局的敌人。

姚文田的公开罪名是走私工业化学品,而真正的原因是,他出版中国异见人士、流亡学者和中共前官员的作品,惹怒了中共当局。铁流的公开罪名是“非法经营”和“寻衅滋事”,而他的真正罪名是自己印刷一些右派和前官员的回忆录,及在网上和刊物上发文,批评毛泽东及其他一些中共领导人。

以上六个案例表明,这些温和派知识分子实际上犯的是思想罪、言论罪、集会罪、出版罪,是批评党和习近平的罪。当局不能给他们直接定罪,因为这些都是中国宪法保护的,于是他们就用五花八门的名义,把他们统统关进了笼子。

用站不住脚的罪名判这些敢言人士有罪,证明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只是一句笑话,把权力关进笼子,只是一句假话。习近平口中的笼子,应当关的是膨胀的党权,而不是批评党权的人。

习近平在地方任职时曾说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党内高层曾有人赞叹他有胸襟。现在我们知道,他当年的那点胸襟,已经全然不见。在短短的两年里,他下重手整顿的“鸟林”,如今差不多已是万“鸟”齐喑。

中国朝野都知道,习近平想做一番大事。但习近平现在的视野和胸襟把自己捆绑在救党保权上,缺少对历史大势的正确判断,故很难成就一番大事。而他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却难逃被历史清算之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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