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最先流傳一張年輕女教師,雙手扯着一名小男孩的雙耳,將他雙腳提離地面約10厘米的照片,教師一臉微笑,男童的耳朵就被扯至變形,張着嘴巴大哭。隨後,再有幼兒被膠布封口、扔進垃圾桶、水桶簸箕扣頭的照片陸續傳出。經過網友進行人肉大搜索,終於揭發涉事教師是任教於溫嶺市藍孔雀幼兒園的顏艷紅。她被問及"為何要扯男童耳朵,並讓人拍照"時表示"為了好玩"。
一名聲稱曾當幼兒園老師的網民,在網上發文揭露更多幼兒園老師虐童的手法。文章表示,以她目睹過的普遍虐兒手法包括罵得毫無自尊心、打小手小腿、用帶針頭針筒恐嚇幼童、把蜘蛛、蟑螂裝入透明盒作恐嚇、關黑房任由幼童哭得嘶啞、要幼童自己大力掌嘴巴、罰單腳站等,方式層出不窮。
大陸教師虐待幼童事件近年屢見不鮮。山西一名5歲女童因為不會十加一算術,半小時內被幼師打耳光70次。山東一名幼兒園老師命令全班學生,拳打一名6歲女童200多次。廣州一名兒童康復服務中心教師,因為心情不好,強行要一名女童做360度騰空翻,導致女童頭部撞地重傷。全國各地幼師虐兒事件頻生,引起關關注。
曾當教師的甘肅維權人士陳平福表示,由於幼兒教育趨向市場化,民辦幼兒院為圖利潤,大大影響教師的質素。大部份幼師未獲教師資格證照樣執教。他說:"大部份是民辦、私人辦的幼兒園,這種情況比較多,他們主要是為了賺錢,對老師的資格要求不嚴,因為工資比較低,這些幼兒園的條件也較差。另外,老師的文化素質也是問題,觀念太差,把人不當人。"
陳平福說,政府的監管如同虛設。他說:"據我了解,國家的規定歸規定,具體執行又是另碼子事。要求無非就是查證件,這些證件大街上都可買到假的。政府監管只是形式,他管你的目的就是收費,發現不合格,就是老板請吃,就是這樣弄。"
曾在國營幼兒園任教的盧老師表示,校方對教師的資歷有嚴格的要求。但私辦的幼兒園以商業手法運作,難以保證教師的質素。她說:"國家要求一定要有國家承認的教師資格證,一定要考,才能當老師。我們幼兒園是公辦,亦是省級,每個老師必須有教師資格證才能上崗。還有我們老師每年都要做體檢,抽血化驗,費用由幼兒原園支付。"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辦幼兒園老師表示,國營幼兒園及民辦幼兒園在工資上有很大的差距。她說:"工資的差距每個月就一千多,我們調查過,他們國營的有兩千八,還是普通的老師,我們只有一千四百塊,還是班主任。"
該名老師又說,其他的福利亦遠遠追不上。她說:"因為過年過節會發福利,我們的福利非常少,人家有奶有油,還會發錢,我們過中秋時,只有幾塊月餅,像端午,就是幾個粽子,或者沒有粽子,只有幾個鴨蛋。"
但這名老師不願評論近期頻頻發生幼兒園老師虐童事件。她相信只是個別的事例。
涉揪幼童雙耳提起離地的女幼師顏艷紅事後被辭退,同時被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刑拘,為她拍照的另一名幼師被行政拘留7日。其後,台州溫嶺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經過對虐童事件的深入偵查,認為涉案當事人顏艷紅不構成犯罪,依法撤銷刑事案件,並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顏艷紅於11月16日獲釋。
記者曾成功聯絡上為顏艷紅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師宋維強,但他表示不便接受採訪。
由於無現行相關的法例可以對顏艷紅,進行檢控,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增訂"虐童罪",以起阻嚇作用。
南京律師李本進表示,現行法例的"虐待罪",主要針對家庭成員間的長期虐待行為。他說:"虐待罪一般指對自己的親屬,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的虐待,而且構成虐待的條件應該是長期的傷害,而且達到一定程度。"
他認為兒童保護自身的能力有限,虐待對他們造成的傷害亦較大,建議訂立"虐童罪",讓兒童的權益受到更大的保障。他又建議,虐童罪的量刑起點要較"故意傷害罪"為重。他說:"對兒童受虐而言,不僅是身體受傷害,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傷害,小孩畢竟是心智不成熟,成立虐童後,它的刑罰應較一般的傷害罪,更重一些。"
上海律師李洪華表示,雖然增訂"虐童罪"某程度上可更有效保護兒童,但他認為以人大目前立法的效率,要成功立法需時。
他說:"涉及全國人大的工作效率,立法安排等,不是一個單獨的事就能啟動立法程序。然後民眾的關注點幾天就轉移,大陸的問題很多,熱點不停出現,需要無數人的執著,才有可能立出來。"
南京律師李本進認為,在未有"虐童罪"前,可以考慮在幼兒院的科室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幼師的行為。他說:"我個人認為應該裝置,家長可以全面了解小孩在校內的教育,及安全的情況。校方可以從行政的角度來進行處罰。但不能替代法律的處罰。"
李本進強調,安裝閉路電視只是治標,他認為最終要把虐童行為刑事化,才更有效解決問題。
記者曾就幼兒園虐童事件致電教育部,但工作人員表示只是值班人員,無法回應。並以內部電話不對外為由,拒絕代轉相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