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難(上)】依親移台難 港8旬老人被「加監」要寫生活規劃

2023.01.24
【團圓難(上)】依親移台難 港8旬老人被「加監」要寫生活規劃 本台早前跟進報道,港人專業移民、投資移民、留學移民台灣處處碰壁,但令人驚訝的是,最新情況連「依親移民」個案都同被「加監」,令港人憂慮難以團聚。
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不少家庭近年四散海外,移居英國、台灣、加拿大等地,他們希望與家中長老在移民國一起生活,現實是在農曆年團圓變得困難,本台早前跟進報道,港人移民台灣處處碰壁,連「依親移民」個案都困難重重,有年過8旬的老人希望來台與女兒一同生活,卻被「加監」及要求寫「生活規劃」,其女兒不禁問「老人隨時百年歸老,還可以規劃些甚麼?」她也對母親申請「依親」,自己當初投資移民的生意卻被移民署重新審視感到困惑不解。本台翻本台灣當局最新的數據,發現去年港人在台居留及定居許可減少約兩成。

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在踏入2023年前夕說,盼台灣成為港人最喜歡、最方便移居的地點。然而,大多數港人並不感到台灣移民政策的實際操作有改善。 

早前本台跟進報道,港人赴台專業移民投資移民留學移民等處處碰壁,種種的審批不透明及不確定性,都讓他們對前路迷茫,在離台「二次移民」或回港,還是繼續無了期等待審批之間舉棋不定。讓人驚訝的是,最新的情況是連「依親移民」個案同被「加監」,令港人憂慮難以團聚。 

根據台灣法規,只要港人的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有台灣戶籍,便能以「依親移民」(HF151)的方式,申請移居台灣。只要在台灣居住滿1年且期間出境不超過30天後,便能申請定居。過去港人以「依親」方式移民台灣,大多數入紙申請定居後不出一個月便審批成功,例如阿祖(化名)向本台分享,她「依親」媽媽來台,2020年中入紙申請定居後不足半個月,便收到通知審查成功,獲批定居。然而有個案最近向本台反映,他們入紙申請定居後,都被要求再觀察多3個月至1年不等。 

依親對象長期未在/來台而「加監」 但因「九不得」不敢受訪 

其中,本台接獲最少兩宗個案被「加監」半年至1年的原因,是「依親」對象不在台灣,或最近才回台灣,因而被移民署質疑其「依親」及共同生活之需要。這難免令人不解,即使「依親」對象已有台灣身分證且台灣戶籍仍有效,但是否有一段時間不在台灣就等同要被質疑其台灣身分的有效性。因移民署本月初「誤植港人九不得」文件一事,已產生寒蟬效應,這些個案最終因憂慮對移民審批有影響,而拒絕接受更詳細的訪問。 

與此同時,即使「依親」對象長期在台生活,同樣遇到「加監」問題。 

年過8旬老人被要求寫「生活規劃」 女兒:老人家還可以規劃些甚麼? 

在台港人April當初以投資移民方式移台並成功取得台灣身分證,在台生活已有6年。前年她希望接85歲的媽媽來台生活,便幫媽媽以「依親移民」方式申請,並在去年中入紙申請定居,不過她對本台指,最終媽媽被要求再觀察多3個月,而整個申請過程令她覺得被為難,年紀老邁的媽媽亦很難受。April說「依親」是想家庭團聚,沒有想過會遇到這種情況。她說媽媽被移民署要求3個月後交生活規劃,對此April深感無奈。 

April說:80多歲,其實還有多少……即是你還要她寫生涯規劃,我心裡想,她老人家還可以規劃些甚麼?而且很奇怪的是,你可能說她拿到身分證、拿到健保會搶走資源,但其實她拿到居留證後半年已經拿到健保。 

April年過8旬的媽媽依親來台同被「加監」並要求寫「生活規劃」。(受訪者提供)
April年過8旬的媽媽依親來台同被「加監」並要求寫「生活規劃」。(受訪者提供)

媽媽申請「依親」 移民署卻重新審視女兒投資移民生意 

April又憶述當時移民署職員進行家訪,但問題重點並非圍繞「依親」申請人即其媽媽,反而追問當初自己投資移民時所經營的護膚品生意營運情況,並問她為何把公司關閉及未來會否打算再開公司。她感覺移民署像是對她的投資移民個案重新審批一次,多於審批媽媽的「依親移民」個案。 

近期台灣當局對投資移民特別嚴謹,並批評有港人「假投資、真移民」。April也坦言,的確以前有港人取得身分證後馬上結束營業並離開台灣,但她無奈道「我是有繼續做生意」,來台6年一直有營業,只是真的因為疫情經營困難,近幾個月才捱不住結業。6年的努力像被一下子抹殺,她慨嘆「前人種落的,後人承受」。她表示,現在與丈夫正籌備再開鋪賣牛腩麵。 

媽媽隨時百年歸老 盼團聚更好照顧 

雖然台灣當局經常指可以探親等方式團聚,另外即使不批定居亦可以居留身分在台,權利不受影響。不過April指出,媽媽已有一定年紀不便走動,而她自己也有生意要打理不容易隨時走開,想把媽媽接來台灣也是想更好地照顧她。另外,她慨嘆媽媽隨時百年歸老:「你要在這裡住,有身分證、戶籍,就算在這裡百年歸老死去,也有戶籍去處理(行政手續),也方便得多。」 

已過「加監期」不等同即時獲知審批結果 

更讓人不解是,即使已過3個月「加監」,April表示至今仍沒收到移民署的審批結果。最終媽媽亦感不適應及身心疲累,現已離開台灣放棄申請台灣身分,April要再與家人商討如何照顧媽媽的問題。 

從April的個案可見,即使「依親」申請人不是她,而且她並非台灣當局所指取得台灣身分證便馬上不營業的投資移民港人,但她仍被關注為何將公司關閉。更有個案是即使至今仍繼續做生意,不過當直系親屬申請「依親移民」時也被質疑。 

不想無了期等待未知 有結果反而容易作打算 

在台港人Anna接受本台訪問,她說,「依親移民」是基於人道等因素,按道理是最易審批,加上過去不少個案幾乎約一個月內便審批完成,「豈料現在都可以搬龍門」。 

她早在2019年底投資移民來台,在網上買賣潛水用品及做相關貿易,剛好以「舊制投資移民」方式,留台1年後入紙申請定居約1個月便成功獲批。至去年,72歲的媽媽以「依親移民」方式申請到台灣定居,因為家人陸續也會移民,例如妹妹會去加拿大,而媽媽更難適應加國生活,而台港較近且文化較相似,所以媽媽選擇赴台。怎料最終「加監」時間比April的媽媽還要長,她被要求1年後交「在台生活紀錄」,然後再「後續處理」。Anna感到少許灰心「老實說我是失望的,我媽媽已經72歲,你期望一個老人家在台灣要怎樣生活?」 

Anna說:這樣大家會比較好去打算,若清楚(台灣)這邊不行,便再想可以怎樣安排媽媽生活。你不知道(媽媽)日子還有多長,大家也不想無了期地不知道在等些甚麼。 

與April的情況相似,移民署家訪Anna時,也主力詢問她之前投資移民的潛水用品生意帳目細項,多於檢視媽媽的「依親」申請。 

Anna說:你已經批了我的投資移民,已拿到身分證,所以整件事邏輯上應該完成了。我媽媽「依親」是另一個途徑留在台灣,便是依附我生活,所以我的生活可以,而且與媽媽同住,那麼其實便應該處理我和媽媽的關係,及在台生活。我覺得不應再翻一次我投資移民的帳目及發生過的事。 

Anna丈夫阿浩去年9月同以「依親移民」方式申請定居,不過他甚至連後續通知也沒有。他認為巨大的不確定性,令他們一家更難投入在地生活並落地生根,舉例說是否要考台灣專業證照,甚或是否要短暫取回居留證回港談生意等也會卻步,因為擔心短暫離台又會造成移民署不良好的觀感。阿浩灰心道:「香港現在很多家庭都四散,要分開多久?甚麼時候有結果?是否要等下去或二次移民?這些都令人感不適」。 

現時,Anna夫妻兩人改以商行方式經營潛水用品的生意,相較於之前以有限公司做生意,阿浩說這樣可減卻昂貴的會計費用,而且現時在業務性質上也有改動,變得更彈性,例如阿浩可教潛水。 

對於當局經常提及「假投資真移民」,阿浩認為不會知道每個人的動機,如果當局想避免並釋除疑慮,最簡單是將要求寫得更明確,例如將投資額加長、投資時期加長,「香港人習慣做事清晰明確」。 

Anna 72歲的媽媽被要求一年後交「在台生活紀錄」,變相「加監」。(受訪者提供)
Anna 72歲的媽媽被要求一年後交「在台生活紀錄」,變相「加監」。(受訪者提供)

2020年至今有12宗「依親」定居或居留申請被拒 

本台翻查行政院資料,發現2020年至今,有12宗「依親」定居或居留申請被拒,而這些申訴同樣被駁回。從相關文件可見,這些「依親」個案被拒的原因,主要包括原為大陸居民且未有來台定居真意,或配偶以投資移民取得定居身分後即解散公司;曾任香港公職人員(例如任職水務署、金管局、土木工程拓展署、消防署)、曾宣誓、曾在中國相關機構工作(例如中國銀行、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可能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之虞」等。 

2020年至今,有12宗港人依親定居或居留申請被拒,其中有個案被拒的原因是原為大陸居民。(行政院文件截圖)
2020年至今,有12宗港人依親定居或居留申請被拒,其中有個案被拒的原因是原為大陸居民。(行政院文件截圖)

移民署:「依親」定居係以「親」及「有共同在台生活之必要」為審認要件 

那麼「依親」對象必須同留在台灣是否新加條件,如是又要逗留多久?移民署回覆本台指,「依親定居係以『依親』及『有共同在台生活之必要』為審認要件,如依親對象長期不在台或戶籍已遷出,其依親對象入境後,將請其提供與依親對象在台生活情形及未來在台生活規劃等說明,申請人依通知事項提供相關資料後,提定居審查會討論決定」。 

在「依親」的前題下,老人家也被要求寫生涯規劃,是否反映當局在對台貢獻上有一定準則?對此移民署則未有正面回應。 

陸委會:若依親對象長期未在/來台 與「依親」意旨顯不相符 

陸委會則覆本台指,「依親申請事由係為落實家庭團聚,保留觀察旨在核實確符申請事由,無涉人道且與處分附款無關:許可辦法規範港人之直系血親或配偶如在台灣設有戶籍者可申請居留,並於居留滿一定期間得提出定居申請,旨在滿足及保障家庭團聚權,倘若依親對象長期未在(來)台或無共同居住之事實,與「依親」意旨顯不相符,主管機關對於申請人來台依親之需求、目的及必要性,自然需要更多的事實基礎加以審查,無加監情形,更無涉人道,亦與處分附加附款無關。 

因投資取得身分後即撤資 也成陸委會「依親移民」關注事項之一 

陸委會續指,「近期主管機關發現『依親』事由案件亂象叢生,有違移民政策本意,例如依親對象取得身分後返港就業發展,並未留台;依親對象已遭戶籍遷出,為辦理依親定居,暫回台恢復戶籍登記;港人循投資事由取得身分證後,旋即撤減資、停業或解散公司,甚至返港生活,家屬卻以依親事由申請來台定居;港人以投資許可取得身分後即撤資,向台灣地方政府申請低收入戶救濟,家屬以依親事由申請來台定居」。 

短短一年整體港人在台居留及定居許可減少約2 

此外,本台嘗試向移民署查詢港人依親移民許可數字,不過移民署只提供港人定居及居留許可總體數字,但從中也可見短短一年港人在台居留及定居許可減少約2成。 

2022年,定居許可人數只有1296人,相較2021年短短一年減少389人,而且比起2019年還要少178人,不再呈現上升趨勢。近5年來說,以2021年的定居許可人數最高,為1685人。 

居留許可人數方面,同樣呈下跌現象,2022年只批出8945人,比起高峰期2021年的11173人減少2228人。除了批出數量減少,同時亦可反映來台人數開始下跌。 

本台會繼續關注在台港人的處境。下集將有曾任移民署的律師分享對港人近期移民情況的看法,他強調法律並沒有授權移民署增加觀察期,並認為監察院應作糾正,申請人也可訴願,請聽周三(25日)的詳細報道。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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