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移台】大陸出生成「原罪」?至少40個案申請受阻 陸委會:未能獲批比例極低

2022.01.18
【港人移台】大陸出生成「原罪」?至少40個案申請受阻 陸委會:未能獲批比例極低 台灣早前修例,明文寫到「原為大陸地區人民」的港澳居民,「得不予許可定居申請」。據本台了解,目前至少40名大陸出生港人受挫,當中至少10人已被拒定居申請且上訴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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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港經歷社會動盪,激發新一波移民潮,單單在過去兩年,已有至少兩萬港人移居台灣,當中也有大陸出生的港人。不過,台灣早前修例,明文寫到「原為大陸地區人民」的港澳居民,「得不予許可定居申請」。據本台了解,目前至少40名大陸出生港人移居台灣受挫,當中至少10人已被拒定居申請且上訴失敗,惟他們中的不少人更在台灣修例前已放棄香港物業、舉家來台。有事主無奈指大陸出生是既定事實,「我沒有選擇餘地」,並認為申請時已申報背景資料,若台方不接受理應一早拒絕。不過陸委會澄清,絕無坊間所言陸生港人概不予許可,無法移居台灣事情。 

大陸出身這個身份,或為一班選擇移民台灣的港人增添更多阻礙。台灣政府於2020修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列明「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或曾在大陸政治機關或中資背景公司、傳媒工作的申請,皆要接受移民署、國安局和陸委會的聯合審查。 

大陸出生成被拒定居申請原因

本台接觸其中一名事主、年過60歲的李先生(化名),早於20196月與太太開始辦理投資移民,在台灣經營網上零售業,到20213月正式申請定居許可,不過10月份便收到拒絕申請通知,原因有三:大陸出生、取得香港永久居留身份時間尚短,及公司營運與投資計劃不符。 

李先生反問,既然認為公司營運與投資計劃不符,為何到申請定居一刻才通知,居留近兩年也沒有告知不妥。他明瞭台海局勢緊張,有其顧慮需要防滲透,但他希望有規例可依。 

李先生說:你要按照規則去做,不能反覆無常,任意搬龍門,你是一個政府。我不介意不讓大陸人「玩」,甚麼都沒有問題,但你要由幾月幾日開始起計,前面那些(個案)都應該承認,最多是後面那些不承認。例如我由今天起,即使明天那些人怎樣投資、有多大權勢也好,再迫進來也有權不給,這才是法律。你突然說怎樣就怎樣,不能這樣的吧。別人是人生規劃的事,這樣會打亂大家。 

李生駁斥「假投資、真移民」:投資那600萬是假鈔嗎?

對於陸委會提到「假投資、真移民」一說,李生對此非常反感。 

李先生說:投資那600萬是假鈔來嗎?要在香港將港紙匯成美金,再匯去台灣指定戶口,你又要親身到台灣銀行結匯,將美金轉換台幣,這個過程哪項是假的?你怎能說是假投資呢? 

李先生對陸委會「假投資、真移民」一說非常反感。(淳音 攝)
李先生對陸委會「假投資、真移民」一說非常反感。(淳音 攝)

為自由4度偷渡失敗 終成功依親來港仍「逃不出共產黨管治」

作為在大陸生活了約30年的人,他深深體會到「被共產黨迫害好慘」,憶起過去在大陸的回憶,李生數度哽咽,「我受大陸管治,明白真正失去自由的可怕」,而且當時在香港付出努力會得到回報。他曾經4度偷渡來港失敗,約30歲終有機會以依親的方式來港。當他以為終於能夠擁抱自由,直到港府推《逃犯條例》修訂,再到100萬香港人上街,他說「這次共產黨一定不會手軟」,於是便馬上購買機票,飛往台灣辦理投資移民手續。 

為自由來台,終食「閉門羹」,李先生已決定不會上訴,並心灰地道:「你甚麼時候見過維權的人會勝利?」李生目前已返回香港,打算另覓去路。 

李先生與其太太被拒定居申請原因。(受訪者提供)
李先生與其太太被拒定居申請原因。(受訪者提供)

香港形勢不斷惡化 原盼移台重拾自由

另一事主、40多歲的莫太(化名)也是在大陸出生,童年時移居香港,她原本在香港任職教師,20197月尾,她隻身以投資移民的方式申請來台,在台灣經營兒童相關的零售業,丈夫隨後跟上。 

莫太移民台灣的念頭,早在2012年「反國教」時期已出現,致力參與社會運動的她,眼見香港形勢不斷惡化,爭取普選遙遙無期,與李生一樣,2019年「反送中事件」令她決心與丈夫離開香港,選擇民風純樸、較自由的台灣,不過她沒有想過移民台灣會遇到重重阻礙。 

喜歡台灣才選擇移台 卻被指是間諜感無辜

面對台灣要求對大陸出生港人採取聯審,莫太也非常贊成,因為兩岸局勢緊張,她認為台灣要保障國家安全相當合理。即使他日中國攻台,莫太也義不容辭地說一定會幫忙,因為有權利就有義務,並說:「多個同路人和他們打過不是更好嗎?」  

但申請投資移民的過程令她漸漸感到氣餒,看到身旁愈來愈多大陸出生港人個案申請定居被拒,令她覺得審查不透明、沒有準則。她認為,他們早在香港辦理手續時已申報背景資料,但當大家舉家移民到台灣才被否決,令大家無所適從。 

莫女士說:你判人有罪也要給證據,就像我們有一家組員,被指危害國家。他們是一心喜歡台灣才走過來,你說他們危害國家,很冤枉。我們也是,你指我們是間諜,大陸出生就一定是間諜嗎?香港出生一定是安全嗎?所以其實這個準則很荒謬。 

在香港生活40多年 重新問「Who Am I?」

莫太就讀小二時便隨家人來港定居,接受香港的教育制度及社會體制,早已習慣香港的生活並視自己為香港人。在大陸出生是既定事實,她沒有選擇餘地。至少,她希望可以選擇活在平等、自由、用法治而非人治的國度。 

莫太說:另一個很差的感覺就是,我們好像被歧視,好像低人一等,連陸配也不如。我心想,你指我是內地人,我在內地沒有身份的,我又沒有戶籍,為甚麼你會當我是大陸人。我在大陸只是生存了78年,但我在香港生活了40多年,你說哪裡是我的家?如果不是去了台灣,我也不知道原來自己是內地人,現在才問自己「Who Am I」。 

台方審批無期成功率低 返港萌生改移英念頭

20217月申請定居的莫太雖然仍未經聯審,未知結果,但她已心灰意冷,目前已返回香港,「我已經一年半有多沒有見過家人,之前想得太理想,以為很快能與家人在台灣團聚」。在等待審批結果的同時,她已決定同步實行另一方案,便是申請移民到英國。 

莫太無奈指大陸出生是既定事實,並說:「我沒有選擇餘地」。(淳音 攝)
莫太無奈指大陸出生是既定事實,並說:「我沒有選擇餘地」。(淳音 攝)

大陸出生或曾任中資機構、政府部門 均上訴失敗

據本台獲得多份港人的「內政部處分書」可見,台灣當局否決大陸出生港人定居申請的主要原因包括: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且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時間尚短;公司營運事業與所報投資計劃似不一致;隨同申請之配偶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等。 

申請被拒後,申請人可以上訴至行政院,不過根據行政院現有公開資料,並無成功個案。從本台獲得多份港人的「行政院訴願決定書」可見,台方駁回上訴的原因主要包括出生地為中國大陸;港人(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者,包括曾於中國銀行、廉政公署任職等。 

移民公司:剛好牽涉在法條變更 個案在執行面不完善時被擋

寶島移民公司負責人張湘玲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不認同大陸出生就等同會被拒絕定居申請。據她了解,目前大陸出生港人申請定居不成功的個案,主要發生在2020年底到2021年期間,當時正值台灣修例並嚴管的時候。 

張湘玲說:剛好法條在變的時候,他們執行上可能就……怎麼說呢?可能一看到你是大陸出生,就拒絕你的定居。所以就造成那一段時間有很多人受影響,但事實上過了那段時間,他的居留又開始跑回正常,他會審查,覺得你沒有問題還是會批給你。外面太多聲音,所以現在他們對大陸出生的港人,他們是採取一個以事實去審案,他沒有說完全就是你是大陸出生,我就否決你。只是因為他們整個流程需時很長,可能需要半年或到9個月、甚至要一年才有結果。 

她透露,公司對上一次成功申請入籍的大陸出生港人,是在去年9月,但那是專業移民。但以居留來說,2021年她有約15個個案也成功申請,是百分之百通過。以定居來說,20219月之後,他們也陸續送了12個大陸出生港人的600萬投資案件,不過現在仍審核中,沒有結果。 

張湘玲續指,如果被拒絕定居的大陸出生港人,若真的很喜歡台灣,她建議要重新規劃投資移民。

張湘玲說:當然我是蠻同情他們,因為他們剛好牽涉在法條變更的時候,在執行面不是很完善的時候就被擋了。我覺得如果他們想再申請定居成功的話,必須要重新規劃他的生意,認真做一到兩年才有入籍成功的機會。 

張湘玲表示同情這批大陸出生港人,說他們剛好牽涉在法條變更的時候,在執行面不是很完善的時候被拒批定居申請。(資料圖片)
張湘玲表示同情這批大陸出生港人,說他們剛好牽涉在法條變更的時候,在執行面不是很完善的時候被拒批定居申請。(資料圖片)

陸委會:絕無坊間所言概不予許可 無法移居台灣事情

陸委會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只要查無國安疑慮,即會許可居留、定居,「絕無坊間所言概不予許可、無法移居台灣事情。」陸委會補充,相關個案未能通過的比例極低,不獲批主要理由「有國安疑慮、當事人未依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未營運或由不良仲介炮製營運事實等疑涉『假投資真移民』情況。」 

陸委會續指,即使未批准定居申請,只要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港人在台居留的權益並不受影響。只要符合定居申請資格,可重新提出申請。 

移民署則對本台指,有完整的審查機制,且已核准眾多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任職大陸地區政府及相關機構之香港居民來台居留及定居,並非一律不予許可。 

2021年獲批定居港人增至1685人 比2020年多109

根據移民署提供的資料顯示,2021年來台居留、定居港人分別有11,173人、1,685人;2020年分別有10,813人及1,576人。陸委會指2021的居留及定居港人數字,較2020年增加3%7% 

不過陸委會及移民署則未有回覆本台查詢,有關大陸出生港人申請成功的具體數字。 

台修例定明:「原為大陸地區人民」的港澳居民 得不予申請定居許可

陸委會先後收緊港人定居申請的規定,包括明文表示「原為大陸地區人民」的港澳居民,得不予申請定居許可。不過以往大陸出生的港澳居民,一般只需註銷大陸戶籍,和在海外居滿4年,也可以滿足投資移民的條件。 

另外,台灣內政部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列明若申請者為現任或曾任大陸的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團體,或在港澳投資的機構或新聞媒體,台灣當局「得不予其許可居留。」此外,台灣內政部去年7月曾修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新增「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要求申請人表明是否曾經宣誓。 

但另一方面,台灣去年7月也修正公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包括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來台工作者無須具2年工作經驗、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等,港人均可準用相關規定。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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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理清罪行
2022/01/18 21:43

有錢可去世界任何一個適合自己的國家定居!錢少者無必要去臺灣受委屈。凡以中文為法定語文的國家政權都擁有華人短視和心胸俠窄的劣根性!臺灣不會例外。

自由亞洲網絡組
2022/01/21 07:27

2022年1月19日,有讀者向本台發電郵,原文刊登如下:

讀 【大陸出生成「原罪」?至少40個案申請受阻】的報導,深是同感! 因為我們夫妻二人同是「原罪」之人。
2021年被告知由於營業額不足而不獲批定居證或續期居留證時,幷不知41年的香港生涯.未能洗滌「原罪」,所以未有上訴,於同年8月被迫返來香港,結束自2019年開始的台灣居留。
蔡總統撑香港:「追求自由民主非犯罪」。在此 請呼籲:特赦 2020年修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之前巳取得投資居留者,期後受修法影響而不被續期的個案。
感謝 RFA Canto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