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萬花筒:網絡控制
2009.08.10
互聯網資訊,是2001年才開始在中國境內發酵,中國官方對這種她認為是「新興」的媒體十分關注,迄至去年奧運年,更索性高調的以打擊情色內容為目標,加以控制,結果除了情色內容被禁之餘,一些批評政府的言論都被刪掉。然而,這方法於今年一月五日再度被使用,迄至年中,更再度使用法律的手段,予以控制。
以法律來控制言論的做法,其實早有前科,就以2006年為例,當時一名重慶市彭水縣的教委人事科科員自行填選弓一首詞,並透過手提電話發送予友人,因而被當地公安以「誹謗罪」予以逮捕,關押了一個月。往後,公安用此法來提出檢控,也時有發生。不過,一直緊貼網絡資訊發展的香港獨立媒體編輯林譪雲說,自從今年「六四」廿周年後,她感覺多了一些地方政府用法例來檢控網絡訊息傳遞者,他們使用的名目,更令她感覺到匪夷所思。
「地方政府很多時用的名目,都會令你感到「非」而所思事,如你誹謗政府,但政府怎樣被誹謗呢?誹謗本該針對個人。
「新近如福建,就指他人洩漏國家機密,事實上,那案是一宗網民在網上討論一宗懷疑是強姦案,所以,我覺得地方政府好似有點失控。」
她指,過去原本是中央級方會使用的罪名,如洩漏國家機密罪來檢控訊息傳播者,但是,在這半年間,一個縣級的政府也會用此法例來逮捕網友。她指,箇中原因可能跟今年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有關,但是,她相信跟國保的機制不斷擴大有關,當有這機制存在,他們便會四出張羅找人麻煩。
林譪雲謂,地方政府用這方法來控制網絡,其實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表面上好似令到一些訊息不能流通。但是,她肯定的說這並不代表訊息產生不了效果。相反,更會造成反效果現象。
「出來的結果還要差因為他倒塞了一些訊息,令到他做出來的一些社會效果更加嚴重,因為你一年中出現的暴動或一些群體事件,都是在一些好細的地方,那些地方的資訊其實好少。」
不過,她認為,現時地方政府採用誹謗法這罪名來箝制網友發送訊息的做法,對一些有意識的網民來說,起不了作用,他們會較過往更小心選擇安全的渠道發送訊息,或研究法例,以便一旦被檢控時可以為自己進行爭辯。但是,對於一般的網民來說,他們現時被捉的機會會較以往的高。
「他們可能不覺得是政治事件,大部份被捉的人,他們都不是討論六四、新疆這些事,當然也有部份,但大部份被地方政府逮捕及檢控的,好多都是社會性事件,都是跟他們的生活相關,那些網民一直都不會好警覺於政治性的逮捕,他們覺得有些事要講就會講。」
四川「五.一二」大地震發生以來,維權份子陳雲飛是其中一人非常關注境內的狀況,經常為弱勢社群出聲或發送消息,盼望境外媒體能多關注,因此,他清楚自己已成被監控的對象。不過,他最近發現自己的手提電話由過去可以發送照片或短訊等功能,現時已一概不能使用。
對於,現時不少地方政府用法律來控制網民訊息發送的手段,他表示,不害怕,仍會繼續做,更感到是一種光榮。
「我個人沒所謂什麼擔心,我們也只不過是以事實為根據,如果他要打壓,事實錯對,他肯定要承擔面對,因為他們這種極權統治,都肯定有風險。如果他確實想好似劉曉波、黃崎等監進去,我覺得不是一種恥辱是一種光榮,如果要拉我進去,我也會面對他們,不會害怕他們。如果,他們真的那樣打壓,我只會覺得他們愚蠢。」
跟陳雲飛一樣,都是用網絡發送訊息的河南省鄭州網民寧文忠,他的二哥寧文奇坦言,因網上發送呼籲民眾在六四時,到天安門廣場獻花而被公安罰接受勞教一年的弟弟釋放後,他不會主張弟弟寧文忠再度用網絡發送消息。
「肯定會,肯定會叫他不要再發什麼帖子,出來以後肯定不願他或家人再遇麻煩。」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顧問、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謂,他意識到現時不少網民被地方政府以誹謗法來提出檢控,箇中原因跟一些網民濫用網絡所致。
「有些網民確實利用網絡,來進行攻擊,誹謗其他人,我相信有這事實,因為,國內近期興起一種叫「人肉搜查」即一個人不喜歡另一個人,這個人便可揭發自己不喜歡的人的背景,然後在網上公布,那就可傳到很多地方,這也是一種可以誹謗別人的途徑。」
他又謂,現時有些公安機構根本沒有經驗如何釐訂什麼是正確言論,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官員把正確的言論當作誹謗的言論也有,因此,「因言入罪」而無辜入獄的冤案,他坦言,不能避免。
「這現象不可避免,要防止,除非中共當局不使用這權力,全部放鬆予網民自己弄,當然,中共不會這樣做。中共現時沒有什麼辦法,現正摸著石頭過河,不可避免會有濫用權力的情況出現。」
他認為,即使把是類個案由基層法院送交到中級或更高級的法院,也是於事無補,因為根據較早時中國境內一則有關高級法院法官的專業訓練的調查顯示,當中約佔半數的法官都是欠缺法律培訓,再者,大部份都是按照黨的指示來判案,因此,他認為,唯一可以防止地方官員濫用法例胡亂檢控網民的做法,就是每有案例一出,便仔細分析,然後指出錯誤。
對互聯網十分認識的博客北風坦言,更期地方政府再用誹謗法來檢控網民的做法,無疑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但是,倘是類個案不斷增多時,可能會適得其反,網民可能會不再害怕。
他相信,地方政府再度使用法例來提出檢控,跟網民產生的力量逾來逾大有關,就以湖北巴東的鄧玉嬌案,在短短两周內,便引起民眾關注,更促致有網民自發性往巴東旁聽案件的聆訊。
因此,他對於最近福建省公安先後逮捕了郭寶峰及其他六、七名網民的做法,甚表關注,並在網上發動一人一明信片,以示關心。
「不能說是營救,如果當地以法律名義捉他,又以法律來執行程序,我們只是想表達一個意思,就是好關注此事,希望當局能按照事實及法律辦事,不要為其他目的來做,我們其實是表達一種關注及關心。」
他謂,地方政府有目的性詮釋法例,或過份解釋法例的做法,藉此來箝制網民發送資訊的做法,網友即使如何避免墮入陷阱,也是無補於事。因此,他提醒網民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內做事,並鼓勵他們繼續行使自己應有的表達意見的權利。
「只能說有些人過份去解釋法律,而不是網友在本身的安全上做得不夠,對網友來說他們唯一做的就是在法律框架之內做事情,如果在內做事,他沒有必要完全或進一步去匿名,因為一個相對自由或健康的社會你還是該容許別人大膽的去用自己的名字去表達意見權利。」
究竟政府新一輪以法律來箝制民眾表達意見的權利,會否起有作用,現階段仍須拭目以待,但是,林譪雲認為此舉能提醒訊息傳遞者的操守,一旦訊息未經核實,便不宜發送,這只會桎梏公民新聞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