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周二(4日)在高等法院再次預審。法官頒令預審的內容中,除了法官、律師及被告的身份、控罪撮要、案件是否需要押後、及押後的日期及地點外,其他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報道,除非另行通知。
預審在旁晚結束,法庭押後到下星期二再提訊,曾蔭權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傳媒提問。
現年71歲的曾蔭權,首項控罪指他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於商討及批准涉及雄濤廣播有限公司3項申請時,並無申報他與該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豪宅單位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無向行會申報,其妻曾代表夫婦倆,
向黃楚標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次罪指他建議將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轉交考慮香港授勳提名時,無申報何周禮是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室內設計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