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歐洲議會以大比數贊成,通過一項支持香港的決議。(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Twitter)
歐洲議會周四(15日)通過一項支持香港的決議,促請港府釋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再次呼籲歐盟理事會制裁特首李家超等中港官員。歐洲議會過往曾多次通過支持香港的決議,然而歐盟卻不為所動。這些決議,對香港的實際作用有幾大?
「以下進入有關香港基本自由被侵犯的聯合動議,特別是黎智英的個案。投票結束,通過!」歐洲議會周四(15日)以483票贊成、9票反對、42票棄權,通過一項支持香港的決議,促請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行使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的民主派人士,撤銷對他們的所有指控。
決議又再次呼籲歐盟理事會根據「歐盟全球人權制裁制度」,向香港特首李家超等參與壓制香港人權的中港官員,作出針對性制裁。
歐洲議會對華關係小組組長:歡迎加入反對中國威權主義的方陣
動議由歐洲議會對華關係小組組長、德國籍議員包瑞翰(Reinhard Bütikofer),以及斯洛伐克籍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牽頭,二人都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成員。
包瑞翰說:歐洲議會以壓倒性大比數,聲援被所謂的《國安法》迫害的香港民主派人士。我們也邀請歐盟成員國,特別是成員國的議會,一同加入反對中國威權主義的民主和議會方陣。
萊克斯曼強調,黎智英正面對「莫須有」指控,或被判終身監禁:「他的案件是強而有力的例子,印證北京和香港當局如何利用所謂的《國安法》,破壞這座城市的法治、基本權利和自由。 他們害怕像黎智英這樣熱愛自由的人,因為他們是對中共謊言和壓迫的最大威脅。」
她認為歐盟必須作出有原則且明確的回應,包括對責任人實施有針對性的制裁,以及重新審視香港的國際地位。
關注組織歡迎歐洲議會決議
跨國民間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英國及歐盟總監沙巴(Mark Sabah),以及帶領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發表聲明,歡迎歐洲議會為黎智英發聲,認為港府必須響應歐洲議會的呼籲,在為時已晚前釋放黎智英。
他們擔心作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有可能為了捍衛民主價值觀和行使受國際保護的權利,而死於獄中。
決議點名鄒幸彤、何俊仁等政治犯 促港府廢除《國安法》
決議提到北京在港實施《國安法》、黎智英的英國律師被拒出庭、《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被迫停運等一系列事件,並點名黎智英、何俊仁、戴耀廷、鄒幸彤、李卓人、黃之鋒和何秀蘭等民主派政治犯,指出他們在等候審訊的漫長過程中,一般會被長期羈押,處境困苦。
決議又對在獄中絕食34小時、悼念「六四」的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在癌症之苦中仍被無理撤銷保釋的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達深切關注。
歐洲議會形容《港區國安法》「跨越國界 」,呼籲當局廢除,並停止阻礙新聞工作。決議又譴責中國政府企圖針對歐盟的香港僑民,並 再次呼籲所有歐盟成員國暫停和中國及香港的引渡條例。
決議又對歐盟駐港辦事處提出多項要求,呼籲辦事處加強法庭觀察、定期匯報重要庭審,並向港府提出探監要求。
歐洲議會的困境
翻查資料,歐洲議會過往曾多次通過支持香港的決議,並呼籲對中港官員祭出制裁,然而歐盟卻不為所動。「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向本台解釋,歐盟的運作,不能以一般西方國家的議會民主方式去理解。
鄺頌晴說:歐盟是一個很龐大的組織,它有很複雜的架構。比如歐盟理事會就是由各國元首組成,負責對外事務,採用的是共識制。所以如果有一個國家,例如和中國比較友好的希臘、意大利或匈牙利,如果它們在歐盟理事會內反對某些事情,歐盟理事會就無法作出決定。
不過她強調,即使歐洲議會不能像其他西方國家議會那樣,決定某些法律的走向,但它的決議並非完全沒有用,因為這些行動顯示仍然有人關心香港事務,並向歐盟理事會施加壓力,迫使歐盟作出實際行動,就人權問題向中共和港府問責。
記者:呂熙(倫敦) 責編:溫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