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盡快就基本法有關國家安全的23條立法。民主派人士認為,現時並非立法的好時機,而香港本身的條例已涵蓋23條部分的罪行,政府沒必要急於立法。(譚麗 報道)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訪港時,公開批評香港回歸20年,仍未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而所帶來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而特區政府為23條立法是責無旁貸。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周日(1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有關言論,他認為香港現行法例,已經能夠對23條主要涵蓋的「7宗罪」作出規管,基於大致框架已經存在,政府沒必要急於就23條立法。
梁家傑說︰「7宗罪」裡面,譬如叛亂(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那些犯罪的條例其實在我們的《刑事罪行條例》中,基本上有涵蓋。至於另外三條,譬如竊取國家機密,在1996年立法局已經通過了《官方機密條例》。而最後那兩條,香港的政治組織和外國政治組織有聯繫,或者外國政治組織來香港活動,這兩條其實在《社團條例》和《公安條例》經已有規管,所以大致的框架已經存在。
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本台訪問時認為,現行法例大多是回歸前訂立,而香港現時已經回歸中國20年,有必要履行應有的憲制責任。
湯家驊說︰梁大狀(梁家傑)所提及的法例在回歸之前已經存在,因為我們現在已經回歸祖國,在一國兩制之下,特區和中央的關係,和之前香港作為殖民地和英國的關係是有區別的。為了要更加適合現時香港的憲制地位,我覺得整合和更改(條例)是必要的,但是罪行不會重複,因為如果是就23條例立法的話,現時的《刑事罪行條例》相信是會被取代。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希望特首林鄭月娥在任内創造有利條件,加快就23條立法,不要一拖再拖。
葉國謙說︰我覺得23條是香港憲制上的責任,這一點上面,我不覺得對於現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是有問題的。但是問題是在甚麽時機,這個憲制責任我們是要做的,我們不能放在一旁等運到,不能夠這樣的。我想林鄭月娥特首有責任,在自己的任期裡亦應該對這方面作出處理,不應該5年又5年。
教協副會長張銳輝則認為,若現時倉卒立法,效果會適得其反。
張銳輝說︰她(林鄭月娥)放下23條,其實都已經很明確看到,當香港政府判斷香港現在的現況底下,都認為現在不是一個理想的時機立法。至於你説有些人說,我們(香港)自己不立法,中央會出手,我想這種恐嚇式的説法,是我們的年輕人最不喜歡的,而如果我們不去正視這些年輕人的看法,反而去壓迫或壓抑他們的言論自由,結果會是適得其反。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則對本台表示,恐怕若政府現時就23條立法,會觸發社會更大矛盾。
蔡子強說︰我相信香港在(上任特首)梁振英下台以後,社會氣氛是有一定的好轉,但是社會在互信各方面仍然是很薄弱。現在去做,我相信在缺乏互信的情況下,雙方衝突和摩擦都會很大。
基本法23條主要涵蓋的罪行,包括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